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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舉要避親 校長聘兒子 廉政署開罰100萬

發表于: 2012/06/11




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南投仁愛鄉力行國小女校長張秋娘去年遭家長會檢舉人事黑箱作業,廉政署調查後發現,張聘用兒子擔任分校代課老師,於是依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開罰一百萬元,因張放棄訴願而確定。這是廉政署成立後首宗裁罰確定的案件。



 



廉政署日前公布最新一波因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裁處名單,除張校長外,其他大多數廠商因與親戚任職的公家機關作生意遭罰。而廉政署成立至今共開罰十一起違反利衝迴避案件,裁罰金額已高達兩億四千萬元。



 



廉政署防貪組指出,開罰十一件個案因張校長放棄訴願而確定;其餘十件則多與採購、工程案相關,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可處交易金額一至三倍的罰鍰,金額才會超過兩億元,目前都在訴願、行政訴訟中。



 



南投縣力行國小張校長,因聘用自己兒子擔任分校代課老師,廉政署審議委員會調查時,發現該分校位置偏遠,張校長多次尋才碰壁,最後才聘用自己兒子,所圖利益雖不巨大,但違法明確仍予以開罰。



 



此外,在廉政署成立之前,金門縣一名陳姓婦人九十八年間販賣春聯、吊飾給女兒任職的車船處,交易金額雖僅八千元,經廉政署審議後一樣遭裁罰八千元確定;該名陳姓婦人的姊姊隔年又賣給車船處三千五百元春聯,同樣被開罰三千五百元確定。



 



廉政署指出,過去處理利衝迴避案件時,多按其情節酌減罰鍰,但廉政署成立後,認為該法已實施多年,公職人員不得再以不知法為藉口,決定一律依法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