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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公保年資逾30年 健保不再免繳
發表于: 2013/06/18
公保年資逾30年 健保不再免繳
http://tw.news.yahoo.com/%E5%85%AC%E4%BF%9D%E5%B9%B4%E8%B3%87%E9%80%BE30%E5%B9%B4-%E5%81%A5%E4%BF%9D%E4%B8%8D%E5%86%8D%E5%85%8D%E7%B9%B3-183800113.html#decrease
-字
http://tw.news.yahoo.com/%E5%85%AC%E4%BF%9D%E5%B9%B4%E8%B3%87%E9%80%BE30%E5%B9%B4-%E5%81%A5%E4%BF%9D%E4%B8%8D%E5%86%8D%E5%85%8D%E7%B9%B3-183800113.html#incr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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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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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記者林思慧、黃驛淵╱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6月18日 上午2:38
歷經十二小時,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刪除公保年資超過卅年以上者,享免繳健保、公保費的補助,估計一年至少可替國庫省下十億元;但回溯條款及其他未達共識條文保留送朝野協商。
現行條文規定,原參加公保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已繳付保險費滿卅年者,或未滿卅年、繼續繳付公保保險費屆滿卅年的被保險人,在公保有效時間,其保費與健保費由各級政府或各私立要保學校負擔。
考試院修正草案刪除免繳健保保費的規定之外,僅將加保卅年可免繳保費的門檻延長為卅五年;銓敘部長張哲琛表示,加保卅年人數約四萬多人,若增加為卅五年,約剩下一萬多人,這也涉及軍保改革,要一併考量,不宜直接刪除;但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吳宜臻、尤美女、國民黨立委王惠美均贊同將此補助條文刪除。
張哲琛會後受訪時表示,修正草案已延到卅五年,實際上公務員服務滿卅五年以上的人數已經不多;被問到是否朝野協商再翻案?張哲琛說,將再研究。
同時,依照條文規定,被保險人年資滿十五年,未符合第十七條老年年金請領資格者,得提前五年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每提前一年,依前項規定給付金額減給百分之四,最多減給百分之廿;其他生育津貼、給付率、超額年金等皆保留送協商。
http://tw.news.yahoo.com/%E5%85%AC%E4%BF%9D%E5%B9%B4%E8%B3%87%E9%80%BE30%E5%B9%B4-%E5%81%A5%E4%BF%9D%E4%B8%8D%E5%86%8D%E5%85%8D%E7%B9%B3-183800113.html
http://tw.news.yahoo.com/%E5%85%AC%E4%BF%9D%E5%B9%B4%E8%B3%87%E9%80%BE30%E5%B9%B4-%E5%81%A5%E4%BF%9D%E4%B8%8D%E5%86%8D%E5%85%8D%E7%B9%B3-183800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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