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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公務員酒駕連坐? 政院未定案
發表于: 2013/07/02
公務員酒駕連坐? 政院未定案
作者: 劉品希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3年6月28日 下午5:5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天(28日)邀集各部會開會,針對公務員酒駕是否連坐處分進行討論。人事總處副人事長張念中表示,會中達成從重處分酒駕公務員的共識,但對於如何處分,會中意見紛歧,人事總處將彙整不同版本,再報請行政院核定。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8日邀集考試院銓敘部、內政部警政署及中央與地方各主管機關,討論公務員酒駕處分問題。
人事總處副人事長張念中表示,相關部會在會中達成初步共識,只要公務員有酒駕行為,就會進行懲處。他說:『(原音)我們基本上當然應該會往重懲,公務員如果酒駕,會往重懲這個方向走。有沒有連坐,我們倒沒有用連坐這種概念。』
張念中表示,公務員如果酒駕肇事,將視個案情節嚴處,最重將會記2大過,予以免職。至於是否連坐,因各機關仍有不同看法,人事行政總處將再彙整各部會的意見,提出數個版本,報請行政院定案。
根據了解,不少單位都認為公務員酒駕的行政責任必須全國一體適用,主管連坐處分有執行上的困難,強制推行恐怕會衍生諸多行政救濟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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