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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三下
阿摩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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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公正、公開為學校甄選優秀專長教師

發表于: 2013/07/04


 
公正、公開為學校甄選優秀專長教師
絕不會為特定人士量身打造,此一堅定立場不容污蔑
教育是百年樹人大計,教師品質更是教育基礎。為達到選擇良師之目的,教育局辦理教師甄選向以公開、公正方式辦理,絕不會為特定人士量身打造,此一堅定立場不容污蔑。
本(102)年度國小教師甄選各項應甄資格,皆須具備合格教師證,但是為顧及舊制師專及師範校院畢業者,其取得教師合格證書方式的有所不同(採登記或檢定方式),以及可能尚有部分適用新制尚在實習、參與檢定尚未取得合格教師證者,其取得教師合格證書時間點的不同,所以才會在應甄資格上列舉出新、舊制取得教師合格證的不同方式,以求周延。但是每一名應甄教師都必須具備合格教師證,如果未能在審查資格時提出合格教師證,也必須提出在今年7月31日取得教師合格證的切結,否則錄取資格也會取消,此甄選簡章均有載明。
另外,為改善以往考試科目設計不周延,以致於部分考上的專長教師,其專長能力卻不足,故而經討論後重新修正了考試科目之設計。教育局表示,考量國小擔任專長授課科目教師專業性的提升,以符合教學現場實際教學需求,本(102)年針對報考專長類科(自然與生活科技、資訊、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英語) 等六類教師,初試應考科目為普通科目及專長科目,其中普通科目(國語、數學、高雄文明史)占30%,專門科目(專長類科)占70%,主要是因為100年專長類科教師的甄選,在初試是考普通科目和教育專業科目(教育概論、教育心理與測驗、教育哲史等),但是學校普遍反應,這樣的甄選考試內容,容易錯失真正具備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英語的專長教師,今年度才會希望在提升學生學習專長科目的品質以及符合學校實際教學需求的原則之下,以各類科的專門知識考試內容占較高比率。
又,高雄市為辦理教師甄選,特成立「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除了行政代表外,校長、家長及教師團體都是委員會的成員,相關甄試應甄資格、考科、成績比例等都是甄選簡章裡的內容,也都是委員會決議通過的,教育局表示不能理解亦為甄選委員會成員之一的教師團體,為何不在體制內提出異議,而要大動作透過媒體質疑委員會的決議,做不實的指控。對此,教育局表達嚴正抗議。教育局強調,對於攸關教育品質的教師遴選作業、向來秉持公開、公正原則,以及嚴謹態度辦理教師甄選,也期望以「擇優適任」之精神聘得專業的優良教師,以同時兼顧教師甄選權益及學生受教權。希望教師團體能以同舟共濟精神,支持委員會通過的甄選簡章,積極協助甄選工作。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