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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司法特考/輔導受刑人 月薪最高6萬元

發表于: 2012/12/11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司法人員特考三等觀護人,不限相關科系,大學畢業都可報考,今年錄取率約5%;主要分發到法院或檢察署,執行保護管束的工作,就是輔導接受感化教育、緩刑或假釋出獄的少年犯或受刑人,讓他們能重回社會。

 

觀護人分成法院觀護人及檢察署觀護人兩類,法院觀護人執行少年事件審前調查、執行保護管束、假日生活輔導等工作,接觸對象以少年為主;檢察署觀護人則執行保護管束、緩刑及緩起訴、義務勞務等案件,對象包括成年的受刑人。

 

觀護人的工作涵蓋法律、社工、心理輔導與諮商等領域,由於開缺不多,且考科和其他公職考試較少重疊,每年報考人數不多,今年585人報名,379人到考,錄取20人。

 

觀護人的工作不輕鬆,相對待遇也不差,本薪連同各種加給、獎金,月入最高可到6萬元,但要綁約6年才能轉調別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