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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合法省錢 保險費列舉扣除節稅
發表于: 2015/04/26
(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26日電)4月繳完牌照稅後,5月即將繳交綜合所得稅。壽險業者提醒,每月繳納的健保費、勞保費及每年繳給壽險公司的保險費支出,都能夠列舉為扣除額,降低課稅級距。
中信人壽發言人卓長興提醒,運用保險兼顧退休保障、資產傳承以及節稅,必須注意四大重點:一、保險規畫必須配合個人職涯發展做長期規劃;二、愈年輕投保愈有利,保單節稅等附加價值愈高;三、有節稅的需求應提早規劃,因為今年的保費,隔年才能列舉扣除;四、定期檢視保單,找專業壽險顧問提供保單諮詢建議,依照人生階段的需求調整。
中信人壽表示,政府法令明文部分保險費可以扣抵所得額進而減免所得稅,目的在於鼓勵國人防範未然、規劃長期風險分擔,既然如此,國人就應善用保險附加的節稅功能。
卓長興指出,每人每年保費扣除額上限為新台幣2.4萬元,其中「每人」指保險契約所保障的個人即「被保險人」而言,且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必須為同一申報戶,才可以列舉扣除。
此外,今年起為響應環保節能減碳,公司機構的各項報稅資料均已電子化上傳至國稅局,各機構不再主動寄發各項報稅憑證紙本,大多數的保險公司的繳費證明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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