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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國小正式教師OK 代課教師沒門

發表于: 2012/04/15




【聯合報╱記者鄭語謙/台北報導】

國小教師兼課領取超時授課鐘點費,就算臨時沒上課也可領,但代課老師卻是沒上就沒錢,引起代課教師不平。教育部2月底發函各縣市教育局,明訂國小教師的超時課程,若遇上國定假日或颱風假,不上課也可領每小時260元的超鐘點費用,加上原來的月薪,等於一堂課拿兩份薪水,引發外界質疑不符公平正義原則;校長協會呼籲教育部通盤檢討代課相關規定。
國中小教師今年開始課稅,配合課稅,每周可減2節、導師減4節課,空出來的課程可由各原校老師領鐘點費兼課,或請代課教師,發給鐘點費用。

桃園市陳姓國小代課老師指出,代課老師一定要上足時數才能領鐘點費,且常被要求做額外服務;但教育部2月29日發函縣市教育局,明訂兼任超鐘點課程的國小教師,授課課程若正好遇到國定假日、颱風天,不僅不用上班,還可照領超鐘點費用。

此外,國小教師開學或結業式當周授課若不足一周,節數仍以一周計,如星期三開學,教師兼課課程正好排在星期一、二,超鐘點費可照算;若是教六年級班級,六月中畢業後,逾兩周的課程時數,不必上也可領超鐘點費。

以這學期為例,許多學校選在2月15日星期三開學,若有導師兼課的4堂課程排在星期二,再遇到二二八(也是星期二),若又是帶六年級畢業班,至少有16節課不必上,以每小時260元計算,就能多領4160元。

陳姓代課老師批評,兼課教師不上課也能領超鐘點費,完全不符合鐘點費「有工作才有錢」的原則。她認為,教師課稅已有減課優惠,「明明是做一樣的事情,代課老師沒上課就沒錢,正式老師沒上課卻有錢,根本是一國兩制。」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新北市坪頂國小校長張榮輝批評,正式教師領有正職薪資,遇到國定假日已有薪水,沒有理由再領超鐘點費用,重複領薪,「教育部不要再當凱子!」張榮輝呼籲教育部,清楚規範鐘點費發給標準,不該給的就不要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