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因睪丸痛,多次到亞東醫院泌尿科就診,醫師鍾旭東、陳沛輝卻只開止痛藥,未安排腫瘤檢驗;事隔半年,王因頸部長腫塊到台北慈濟就醫,才發現睪丸癌已轉移到淋巴與肺部,只能切除睪丸保命。新北地檢署昨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將鍾、陳兩人起訴。
亞東醫院公關室主任謝淑惠表示,病人最初求診的症狀是典型的副睪丸發炎,經治療後,病人因疼痛緩解未再回診,九個月後,病患因淋巴癌而檢測出睪丸癌,中間九個月從未因睾丸疾病就醫,不該據此認為醫師診治與後來的事因相關。
四度求診 睪丸癌當發炎治療
檢方查出,廿九歲王男九十九年八月間,因右側睪丸疼痛,到亞東醫院泌尿科求診,主治醫師鍾旭東安排王接受尿液檢驗,研判是睪丸炎,開立止痛藥給王。王事後又四度求診,鍾仍開立相同藥物,未安排進一步的影像與血液腫瘤檢驗。
由於睪丸疼痛情形未獲改善,他兩度求診亞東泌尿科主任陳沛輝,王男還拿剪報資料詢問醫師自己是否可能得睪丸癌,但陳診斷後認為王男是睪丸發炎,開立效果更強的消炎藥、抗生素,未安排進一步癌症篩檢。
九個月後轉移頸部 查出病源
因強力消炎藥抑制王男疼痛感,讓他誤以為已治好,但半年過後,王男發現脖子長了腫塊,到台北慈濟醫院就醫檢查,發現王的淋巴與肺部有癌細胞,且從睪丸轉移而來,為了保命只能切除兩顆睪丸。
王男指控,他沒有性經驗,因鍾、陳二人延誤,讓他沒了生育能力;案經一年多偵查,檢方今年初再度傳訊王男,由王父代他出庭。王父表示,孩子歷經多次治療,身體狀況一直很差,現在已不願踏出家門。
醫審會:兩醫師有違醫療常規
鍾在偵查時辯稱,睪丸癌與睪丸炎病徵相近,須經多時觀察,他沒有過失;陳男與鍾所辯相同,並表示沒印象陳有拿簡報資料向他提出疑問。
檢方根據醫審會審查報告,認定鍾、陳二人有違醫療常規,延誤王男病情,昨將兩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