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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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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崇仁、和春、華盛頓…被點名學校 都願配合

發表于: 2013/10/26


私校教師薪資遠不如公校教師,本俸至少差了一成以上,被點名應加薪的學校雖認為教育部資訊不盡正確,多數都願意配合調整。
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人事主任陳美惠表示,該校現有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及教授共一百二十四人,校方曾在一百年七月一日比照公校同步調薪,目前老師的月資金額(本俸)都已比照同等級公校老師,教育部的資訊與現況不符。
和春技院強調,公務人員前幾年調薪三%,私校沒有跟著上調,所以教職員基本薪資才會低於公立學校,但已提高研究費補足差額,和春會配合教育部要求,調高教師薪資與公校相同。
三信家商校長林秋源表示,雖然該校老師基本薪資略低於公立,但職務加給比公立高,且年節獎金高達二又四分之三個月,年所得不會低於公立。
華盛頓雙語小學標榜雙語教學,低年級一學期學費要八萬多元(上英語時間較長),中、高年級要六萬多元(上英語時間較少)。老師私下透露,校內老師大小牌薪資差很大,新進小牌老師薪水比公立學校少一成,但大牌老師的薪水卻比公立學校高五成。
華盛頓小學校長羅美櫻指出,學校草創時期,一半以上有經驗老師是以公立薪水加五成聘用,新進老師則比照公立學校給薪,只是本俸未隨公立學校調薪調高,一○○年董事長認為應替員工加薪,一○一學年一口氣調高六%,最低給薪和公立學校拉平,目前全校老師平均薪資已比公立學校高。
大同大學主任秘書吳俊瑩表示,公立學校是用預算制度、私立學校是用成本制度,兩種制度基準點並不平等,如果教育部要求私校薪資比照公立學校,就像公務人員平均薪資四萬多,全國平均薪資僅三萬多,若要求私人企業調高薪資,那不是很多企業都要出走了,教育部應該想別的辦法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