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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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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暑期服務學習時數 事先報備可追認

發表于: 2013/12/13


教育局公告八月卅一日前國中學習服務時數不採計,導致家長與學生擔心那段時間的學習服務時數會泡湯,市議員洪玉鳳接獲陳情並在十二日與教育局協商,教育局允諾若學生有事先向學校登記,可以專案追認通過。
   洪玉鳳表示,台南區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的「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規定多元學習表現分數的採計,自國一上開學日至國三下開學前一日,但教育局卻在今年的六月十七日公布南市的「服務學習」項目計分原則,重申國中在學階段的服務時數,若國小畢業生(國一新生)欲於進入國中前之暑假進行服務學習,請各校注意七月卅一日前之服務學習時數無法採計。
   洪玉鳳指出,今年各國中開學日為八月卅日,不少家長提前幫孩子找到服務學習機構並讓孩子去服務學習,如今教育局卻說以開學日八月卅日以後的服務學習為準,之前的服務時數不採計,讓家長不知如何是好,據其了解建興國中就有一百多位學生有此狀況,教育局有必要介入輔導並協助解決,不能讓家長們求助無門。
   教育局專委林東征表示,國中新生服務學習時數分數採計,該局已公告從開學日起計算,八月一日至二十九日期限並不承認,因十二年國教工作小組認定學生安全照顧需有學校負責,且有的還牽涉轉學,學籍並未確定,才以開學日之後為計。今年已搶先跑的學生,若有事先向學校報備,該局可以個案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