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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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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林清老師行政法第一回筆記

發表于: 2023/11/10


一、行政法的架構與思維

(一)行政組織法:"誰"去從事行政行為?(Who?)
(二)行政行為法(行政作用法):行政機關以那些行為從事行政任務?(How?)
(三)行政程序法:行政機關從事行政行為應遵守那些手續?(Which?)(正當法律程序)
(四)人民不服行政行為如何救濟:行政救濟法(How?)(行政訴訟法、訴願法、國家賠償法)

二、行政柱體與行政組織

(一)行政主體(選擇題)[享受權利義務]

1.意義:
(1)一定是公法人(自然人、法人[公法人設立、私法人設立(例如:公司行號、學校、醫院)]
(2)具有一定的職權,得設立機關之組織體

2.種類:(選擇題必考)
(1)國家:中華民國
(2)地方自治團體: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縣(市)[基隆、嘉義、新竹]-鄉(鎮市)
(3)農田水利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釋字第518號[109年10月1日改制公務機關(中央四級機關)]
[是公法人(改制行政機關)、與地方自治團體相當;水費、稅收費是私權關係,爭議提民事訴訟]
(4)行政法人[依據法律設立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文中心(臺北、臺中、高雄歌劇院)、國家電影節行政中心]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37號:執行公共事務;設立公法人的行政法人,以法律定之]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37條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於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 得設具公法性質之行政法人,其設立、組織、營運、職能、 監督、人員進用及其現職人員隨同移轉前、後之安置措施 及權益保障等,應另以法律定之。]
(5)原住民部落(行政院原住民部落核可)

(二)行政組織:

1.行政機關[政府](選擇題):

(1)意義:國家(中央行政機關)與地方自治團體(地方行政機關)

①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行使公權力)例如:服兵役、繳稅;私人事務:公司行號

②具有法定地位之組織

(2)行政機關的「內部單位」

①內部單位的意義:(選擇題)
行政機關(院、部、委員會、府、署局)
內部業務分工設立的分支組織(司、科、處、室、課)

②行政機關和內部單位

a、二者區分標準?(How?)
b、二者區分實益(作用)(Why?):
Ⓐ行政組織法
Ⓑ行政作用法
Ⓒ行政救濟法

行政主體(公法人)執行任務
行政機關業務分工內部單位

(3)中央行政機關組織: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①適用機關:第二條
②層級、組織法規、名稱:
院(1級)-部(共14個)-附屬機構
部->司(共112個)-署(共70個)-分署
-局(共70個)-分局
委員會(共8個)
獨立機關(共3個)
特殊(總處)、故宮、中央銀行等(2級)
署、局(3級)
分署、分局(4級)

a、組織法規
以法律定之
(a)原則:法
(b)例外:通則
以命令定之
(a)原則:規程
(b)例外:準則
b、內部單位
處務規程(以法律定之)
辦事細則(以命令定之)
③附屬機構:第16條
部-局-中心
部-國立大學-附屬高中
部-所(忠)
部-署-監獄
④附屬機關:第33條
部-署
部-局
委員會
⑤內部單位
a種類:第23條
b名稱:第25條
院、委員會:處(1級)科-(2級)
部:司(1級)-科(2級)
署(局):組(1級)-科(2級)
分署(分局):科
c內部單位的委員會:第27條
性別平等委員會
訴願(申訴)委員會
環評委員會
⑥獨立機關:
a意義:
b人員產生任命:第21條
c法律地位:釋字613號
d人民不服獨立機關之行政處分如何救濟?
⑦臨時性、過渡性機關:第36條
⑧行政法人:第3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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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合議制是共同討論,各委員共同一起做決策,
反之首長制,首長自己作決定、負責
獨立機關獨立自主運作是行政機關的一種
行政程序法第二條、第三條
行政院組織法第9條設立獨立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忘記法條、釋字,注意關鍵字,寫出定義:依據行政程序法之規定
臺北市:公法人(行政主體)
臺北市政府:行政機關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內部單位
例如:哪些是公法人?行政機關?內部單位?
行政機關有獨立機關之單位;有自己的法律地位
內部單位之行為全視為行政機關所作行為
行政機關(手腳)所作行為,它又歸屬行政主體(像大腦)
內部單位->行政機關->行政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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