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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一上
阿摩第 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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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理

發表于: 2013/06/16


ps:可當口試題目
一、現場處理
    1.了解現場狀況,找出事端的學生,並初步研判發生衝突的原因。
    2.採取適當的行動,阻止衝突再度擴大,並安撫情緒高昂的學生,必要時請同學協助勘阻。
    3.對於受傷的學生,了解受傷的程度及部位,運用各種急救方法,暫時控制傷勢惡化,並立即送醫。
    4.對於行凶的學生,盡量安撫其情緒,避免再度受到刺激,引發更嚴重的事情。
    5.緊急聯絡支援的人或單位,由發現的教師在現場處理,設法由學生幫忙協助聯絡、尋求其他老師或訓導處人員,到達現場。
    6.由學務處人員通知警察單位或醫護機構。
    7.由輔導室或教務處人員通知肇事的家長或親人到達現場。
 
 
二、事中處理
    1.將事情發生的經過及初步處理情形,以傳真或電話向教育主管機關報備,處理過程、結果及書面報告,於事件之後再行續送。
    2.若事態過於嚴重,有必要報請警察單位處理,則配合警方或檢方協助對於案情的釐清,並以法律途徑解決。
    3.若有必要進行和解,必須通知雙力學生家長到校,由學校組成臨時委員會擔任調解人。
    4.若涉及他校學生,必須迅速通知該校相關人員,必要時可敦請地方仕紳或民意代表協助調。
 
三、事後處理
 
 
   1.對學生:
      (1)校園暴力事件通常都有徵兆可循,當學生在行為、服裝、言語或文字上,出現異常時,尤其是學業低成就的學生,身為教師者更應多關心其日常生活。
      (2)曾經發生過暴力衝突的學生,最怕被貼上標記,因此教師或學校輔導人員,對其輔導或交談時,必須避免觸及痛處,讓他產生信賴感之後,所進行的輔導策略方能奏效。
      (3)我們在進行對學生行為的輔導時,不可忽視同濟之間的影響力,必要時運用小團體輔導方式,讓學生於遊戲化的活動中,淡化彼此恨意,進而培養團體的同學愛。
 
 

   2.
對家長:
 
 
     (1)家庭是孩子們最早接觸的組織,父母親的教養態度對學生的影響深遠,因此進入學校後,還是必須關心孩子的日常生活及交友狀況。
     (2)不要忽視孩子日常的異常行為,也不要姑息孩子的犯錯,教導孩子養成為自己行為負責的態度。
     (3)親師合作,共同為孩子付出心力。
   3.對教師:
     (1)著眼於學生為主體的教育行動,培養學生思考、判斷及日常生活的能力。
     (2)重視學生管理自我情緒的教育,讓學生能夠在團體中發展適切的人際關係。 
     (3)依學生的個別能力適性發展,使學生減少挫折感,提升生命的價值與尊榮。
     (4)加強法治教育,留意學生的情緒變化,重點式的進行家庭訪問或與學生進行個別晤談。
     (5)嚴密的門禁管制、校園巡邏也是杜絕校園暴力事件,有效處理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