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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私校退場機制 教育部:納教育團體意見
發表于: 2013/09/25
針對教師團體質疑教育部與內政部考慮透過土地變更協助私校順利退場,有圖利之嫌。教育部回應表示,下週教育部將與內政部討論私校退場土地處理機制,一定會將教育團體的意見納入參考;教育部同時強調,未來私校土地處分後將優先處理師資欠薪與學校債務問題,若有剩餘價值,將回歸財團法人之下,不會落入私校董事個人口袋。
教育部指出,內政部長李鴻源提出以地政手段,將校地變更為商業價值高的土地,作為私校退場的誘因,是指目前一般都市計畫的辦理作業方式,但私校具有公共性,未來若真要執行土地變更,該怎麼執行以避免成為私校獲取暴利的手段,教育部會與內政部討論,重新研議一套辦法,同時將教師團體的憂慮納入重要參考。
技職司司長李彥儀說:『(原音)這個土地的變更,本來是農地,又變成文教,然後變成住宅,這個部分其實是可以考慮、可以檢討的。那他們的聲音、他們的意見我們也聽到了,我們會納入將來作為校地處分的時候怎麼來參酌。』
李彥儀強調,未來私校土地處分後的獲利第一優先將是處理師資欠薪問題,以及償還學校債務,若有剩餘價值,則會回歸財團法人之下,而非交由私校董事處置。
除了私校土地處置問題,教育部也計劃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協助遷調轉介平台,協助未來私校退場後的師資問題,並與勞委會討論如何保障老師的權益。另外,教育部也考慮規範接受列管輔導的私校必須提撥一定金額的資金,以因應退場後的相關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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