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藝人楊又穎「死諫」遭網路霸凌,台中地檢署決定與死者家屬聯繫取得相關資料,進一步追查網路霸凌與其死亡之間有無直接因果關係,若涉恐嚇罪等屬公訴罪部分,將主動介入偵辦。
襄閱主任檢察官張曉雯昨表示,網路霸凌涉及刑法公然侮辱、誹謗或恐嚇等犯罪,因公然侮辱、誹謗罪屬告訴乃論之罪,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都可提出告訴。
楊又穎的哥哥昨公開表示,「妹妹生前遭受現在網路流行的汙衊式霸凌匿名攻擊」,引起檢方重視,雖然全案目前仍以相字案處理,但檢察官將會和家屬進一步聯繫,以釐清網路霸凌的行為中是否有涉及犯罪。
恐造成網路寒蟬效應
法界人士認為,檢方介入調查,將楊又穎遭網路霸凌相關言論內容全部攤開,能夠一次查明是否涉及妨害名譽等行為,不過,檢方動作可能造成網路寒蟬效應,讓網友擔心觸法。
被霸凌要勇敢走出來
法界人士表示,遇到網路霸凌最直接作法就是依人格權遭侵害而提起妨害名譽告訴,或提民事損害賠償,被霸凌者要做的是「勇敢走出來!」循法律程序去處理,即使是匿名者也能依IP位置查出,但多數人省麻煩未提告。
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捷拓更進一步指出,公眾人物動輒被大批網友攻擊,即使被抓包,因誹謗、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等罪,均為2年刑期以下的輕罪,刑責不痛不癢,若網站架在國外,檢警更難追查,讓匿名謾罵者有恃無恐。
網路平台業者須管理
王捷拓認為,應該從「加重誹謗」部分修法,加高刑度,針對故意在網路惡意攻訐的言論加重其刑,才有可能遏止這樣歪風。
國外網站大舉入侵台灣,政府完全不控管,任由其入無人之地般橫行,很難用強制力去約束,王捷拓說,「這對被害人而言更是一種凌遲!」他表示,目前使用最普遍的臉書、LINE等,檢警請這些公司配合辦案時,往往調個資料都曠日廢時、延誤辦案時機。
也有法界人士指出,提供網路平台的業者,須更有效管理這些內容,共同防治網路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