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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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警察特考╱考選部:十月放榜後會檢討

發表于: 2014/07/29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專題報導】

警察特考雙軌制到底要怎麼改?考選部主秘蘇秋遠指出,今年已實施第四年,原本就要檢討,除已聽取考生意見,還要等十月放榜結果;此外,制度檢討也涉及警校任務及定位、公費培訓、先訓後考或先考後訓問題,也要跟警大、警專及警政署研商。

考選部指出,雙軌制度並未違反憲法平等原則,警察特考是學習完成後的警察專業成就測驗,而一般警察特考是一般基礎法治知識的入門門檻測驗,兩者本質不同。

考選部表示,近年積極調整一般生需用名額,以一般警察四等考試而言,一○○年起至一○二年一般生比率從占百分之卅增為近四十一,已逐步提升。

之前一般警察特考缺額很高,很多考生都栽在體能不及格,所以原本要仰臥起坐、屈臂懸垂及跑走三項都及格才算通過,今年改成只要跑走和立定跳遠兩項及格即可;而筆試由全部單選題或全部申論題,改為單選、申論各半。

不少考試委員則認為雙軌制並無不妥,但兩者錄取率差太多,有檢討的空間。

一位考試委員認為,警察是特殊的公務員,刑事警察可能警校畢業者比較適合,行政或高科技方面的警察,一般未受過警察相關訓練的大學畢業生也可擔任,雙軌制無不妥,但開缺及錄取率應進一步檢討。

考試委員陳皎眉支持雙軌制,她表示,警校畢業生已受四年相關專業及體能訓練,另一群是一般高中、大學生,如果考一種題目,才是不公平。

考試委員高明見也說,台灣和日本等國家不同,現在已有警專和警大,如果錄取之後再訓練,「難道警校要關掉?」政府對警校投資很大,且牽涉警察用人制度,但贊同一般警察錄取比率要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