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上
阿摩第 4 期
39551枚
 1 

【國外】酷刑!汶萊今起祭斷肢法

發表于: 2014/05/01


 
新加坡記者林以君、編譯王麗娟/綜/聯合報 汶萊蘇丹(元首)哈桑納博爾基亞(Hassanal Bolkiah)四月卅日宣布,五月一日起逐步實施嚴苛的伊斯蘭刑法。伊斯蘭刑法(伊刑法)又被稱為「斷肢法」,重罪犯行者可能被截手斷腳,被石頭砸死和處以鞭刑。 汶萊原訂四月廿二日宣布實施伊刑法,因故延到卅日宣布。伊刑法引起汶萊少見的國內批評聲浪及國際譴責,認為殘忍且不公平。 汶萊是東亞及東南亞首個實施伊刑法的國家,其他多為中東國家,包括沙烏地阿拉伯、伊朗、伊拉克。
汶萊去年十月宣布,六個月之後分階段實行伊刑法,以履行對真主阿拉的責任。
蘇丹說:「我們不期望別人接受或認可我們所做的事,只希望這些人能尊重我們的決定,就如同我們尊重他們一樣。」 蘇丹強調,落實伊刑法對伊斯蘭國家非常重要,並引述可蘭經的教誨,若穆斯林遵守阿拉的律法,阿拉也會庇佑他。穆斯林必須認清,這一切都是為了宗教。
汶萊蘇丹已討論伊刑法多年,他曾警告,汶萊境內犯罪與日俱增,而且網路等外來影響漸多,伊刑法是面對社會變遷、全球化的一道「防火牆」。 汶萊宗教理事會出版第一階段伊斯蘭刑法包括未婚懷孕、周五未祈禱、不尊重齋戒月。
 今年年底將實施懲罰偷盜行為的「斷肢法」、「鞭刑」。明年年底,將對通姦、雞姦者施以死刑,用石頭砸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