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Never give up
大二上
阿摩第 4 期
254411枚
打氣
送VIP
+好友
◄ 返回列表
發帖
回覆
0
人
【新聞】1夫2妻 登記結婚 告贏公證結婚
發表于: 2013/05/28
1夫2妻 登記結婚 告贏公證結婚
http://tw.news.yahoo.com/1%E5%A4%AB2%E5%A6%BB-%E7%99%BB%E8%A8%98%E7%B5%90%E5%A9%9A-%E5%91%8A%E8%B4%8F%E5%85%AC%E8%AD%89%E7%B5%90%E5%A9%9A-221809156.html#decrease
-字
http://tw.news.yahoo.com/1%E5%A4%AB2%E5%A6%BB-%E7%99%BB%E8%A8%98%E7%B5%90%E5%A9%9A-%E5%91%8A%E8%B4%8F%E5%85%AC%E8%AD%89%E7%B5%90%E5%A9%9A-221809156.html#increase
+字 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28日 上午6:18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一名羅姓男子上演「一夫二妻」戲碼,除了跟孫姓女子公證結婚,又與前妻繼續同居,後來還跟前妻復合辦理再婚登記;雖然羅男大享齊人之福,但「公證婚比不上登記婚」,害得孫姓女子淪為小三,被依妨害家庭判刑。
公開宴客遲未辦登記
民法第982條規定,97年5月23日後,法院公證結婚已不具法律效力,新人一定要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法律上才會承認婚姻的合法性。
前妻吃醋搶先辦登記
羅男89年與張姓妻子離婚,不過兩人仍與所生子女住在一起;99年間,羅男以單身名義與孫女交往,100年3月17日在孫女親友祝福下,兩人到台中地院公證結婚,同時公開宴客,但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
兩人公證後不久,結婚照被張女看見,張女氣得要求羅男去戶政事務所辦理兩人再婚登記,羅男原瞞著前妻與孫女往來,暗享齊人之福,事情曝光後,只好同意於100年5月25日完成再婚登記。
還告妨害家庭
與張女登記結婚後,羅男告知孫女,他已與張女辦理再婚登記,孫女和羅吵了一架,自述她非常心痛,說他們兩人公證結婚後,羅男常藉口要照顧前妻、說前妻身體不好需人照顧,不能在此時拋棄她,說得有情有義。
孫女說,知道羅與張女又重新登記結婚,她基於「女人何苦為難女人」,原準備與羅男分手。沒想到張女在101年8月間,接獲台中市政府「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通知書,才發現羅男戶口多了一個未滿週歲的男嬰,是同年3月30日孫女所生。
「其情可憫」緩刑2年
經以懷孕280天推算,孫女應是在100年6月後才受孕,也就是羅男與張女又辦理結婚登記後,張女因此控告孫女妨害家庭;法官發現上情,認為孫女其情可憫,判孫女兩月徒刑,但給予緩刑兩年。可上訴。
再興國民小學102學年度教師甄聘
護理系限設 王建煊批教部
就近入學vs.城鄉差距 應對症下藥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