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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上
阿摩第 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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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17歲無照騎車肇事 父母判賠1576萬

發表于: 2013/10/16


師前年6月騎機車行經高市平和東路與翠亨南路口,遭無照駕駛及違規紅燈右轉的張姓少年騎車撞倒,吳男倒地後因頭部重創成植物人,家屬提告求償,因張姓少年未成年,高雄地院審結後判少年與其父母應連帶賠償吳男1576萬元。

法院認定,本件車禍肇因於張姓少年違規紅燈右轉,且張姓少年無法舉證吳男有超速,應負全部肇事責任;由於張男年僅17歲,依規定其法定代理人需連帶賠償。另因吳男車禍前月薪高達15萬元,家屬共求償1300多萬元的減少勞動能力損失與400多萬元看護費用,法院扣掉吳家已請領的強制險理賠後,判張家應賠157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