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 34 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金融資產及金
融負債之原始認列及續後評價,多以公平價值衡量,其衡量、表達、揭露及公平價
值變動之報導,依管理階層之意圖而定。身為查核人員,必須對財務報表中以公平
價值表達及揭露之重要資產、負債及權益項目考量其衡量、表達及揭露是否允當出
具查核意見。雖然建立公平價值衡量及揭露之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導程序,為受查者
管理階層的責任 然而查核人員亦需瞭解受查者公平價值衡量與揭露的過程及控制
,
程序,才能進行風險的評估,並規劃之後的查核工作。請問:(25 分)
【題組】 ⑵管理階層對特定金融資產或負債之相關計畫及意圖,通常需要作成書面記錄,查
核人員可以執行那些程序以取得管理當局意圖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