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公司 X1 年 1 月 1 日因業務需要影印機一台,採租賃方式向影印機設備商乙公司
承租 2 年,每月租金$10,000,於月底支付現金,此項租賃屬營業租賃。合約規定租
賃期間若甲公司提出請求,則出租人需於 10 小時內免費到公司處理影印機維修服
務事宜 2 次,預估租金中有 20%係屬此部分服務之代價。
甲公司於 X1 年 9 月 1 日要求維修服務,該服務之公允價值為$30,000;於 X2 年 6
月 30 日又提出維修服務請求,該服務之公允價值為$18,000。乙公司對此 2 次服務
均依約履行,甲、乙公司均採曆年制。
試作:
甲公司(承租人)及乙公司(出租人)下列日期應有之分錄:
【題組】
⑴ X1 年 1 月 31 日、9 月 1 日及 12 月 31 日。(1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