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情境認知之「合法周邊參與」(Legitimate peripheral participation, LPP)理論來看,若實習教師在實習學校中,已被賦予參與學校與班級所有活動之權力時,則可稱之為那一種參與
(A)合法參與
(B)周邊參與
(C)完全參與
(D)完成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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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23), B(542), C(3526), D(108), E(0) #227316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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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學習是合作與社會互動的學習

LaveWenger (1991) 發展出LegitimatePeripheral ParticipationLPP)合法周邊參與的理論,描繪現實生活中的學習過程,認為在實務社群(community of practice)環境中,每個人均是從周邊參與,再合法進入核心過程進行學習。情境學習論重視學習成員間的參與互動,是一種共同參與的社會化學習觀,在情境學習的環境裡,由教師、專家或其他較有經驗的學習者,扮演教練或協助者的角色,提供學習鷹架,並互相扶持、激發、分享與交流訊息,共同建構知識意義(吳宗立,2000)。因此在情境學習的環境中,學習者與其他學習者之間會有許多互動的機會,透過討論、共同操作與練習,學習者之間將會產生合作與互助的行為。

 

學習是從周邊參與漸至核心參與

在真實活動中,知識的習得應是一種由周邊參與漸進到核心學習的歷程,起初並非直接參與特殊的活動,但從合法( legitimate)地位的周邊學習到許多,此對於人們要進入某一文化而言是特別重要的,他們需要觀察實踐者專家在不同程度上是如何行動、及理解專家如何在對話及其他活動中的表現,這種學習模式稱為合法的周邊參與(LPP, legitimate peripheral participation)。而認知學徒制(cognitive apprenticeship)的理念也同於此,當一個生手要變成專家時,乃是從部分的參與漸漸到完全的參與,在這過程中,師傅或教練就必須適時引導、提供鷹架,然後慢慢放手賦予徒弟更多的責任,直到徒弟完全熟悉,此過程可以示範模仿、教導、到漸弱(fading)來解釋(鄭晉昌,民82aBrown, Collins, & Duguid, 1989Lave & Wenger, 1991)。

 

情境學習具有下列幾特點:

()知識隱藏於環境之中,學習者透過與情境的互動才能真正瞭解知識的涵意。

()學習是主動探索與操作,教學的內容符合現實生活。

()學習方式包括觀察、示範、解說、提示與備詢。

()異質成員間複雜的社會互動,有助於「近側發展區」(zones of proximal development; ZPD)的形成。

()學習是從周邊參與(peripheral participation)開始,再循序漸進地接近核心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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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ve & Wenger(1991)提到:「活動皆可視為情境、沒有一個活動是不屬於情境的」。
而且抽象化的知識要能用於情境之中才有意義。所以 Lave 和 Wenger 提出以合法周邊參
與(legitimate peripheral participation)的想法來詮釋學習。而所謂的合法周邊參與指的
是新手在成為社群成員時,必須依合法的途徑如師徒制先一般在旁學習,此時對於社群
活動的參與是屬周邊的。而後透過執行社群實務的歷程,增加其在社群的參與度,漸漸
從周邊到核心參與,最終成為社群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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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20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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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學習是合作與社會互動的學習 L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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