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下列對司法院大法官之敘述,何者有誤?
(A) 大法官中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
(B) 新制大法官之產生方式,自中華民國九十四年起實施
(C) 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D)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23), B(2150), C(91), D(80), E(0) #794916
統計: A(123), B(2150), C(91), D(80), E(0) #794916
詳解 (共 5 筆)
#1069275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
15
3
#1114085
(B) 新制大法官之產生方式,自中華民國[九十四年]起實施→92
5
2
#1669718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司法院)
i.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3
0
#1114057
92年
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