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人民有集會之自由。對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屬於人民的基本權利
(B) 此項權利兼具消極自由權與積極請求權
(C) 依集會遊行法規定,對首謀不解散行為,處以刑罰,合憲
(D) 憲法與集會遊行法保障之範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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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 B(214), C(458), D(1439), E(0) #794910
統計: A(9), B(214), C(458), D(1439), E(0) #794910
詳解 (共 7 筆)
#1323563
D錯在集會遊行法的對象為室外集會、遊行,而憲法還包含了室內集會,當然兩者保障範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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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620
集會遊行法第二十九條對於不遵從解散及制止命令之首謀者科以刑責,為立法自由形成範圍,與憲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尚無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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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8767
釋字第 718 號
集會遊行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部分,及同法第九條第一項但書與第十二條第二項關於緊急性集會、遊行之申請許可規定,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不符憲法第十四條保障集會自由之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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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847
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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