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關於訂定法規命令之行政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應依職權舉行聽證
(B)法規命令之訂定,僅得由行政機關或團體自行草擬者,不得由人民提議為之
(C)法規命令依法應經上級機關核定者,應於核定後始得發布
(D)法規命令之發布,應刊登電子媒體或新聞紙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40), B(49), C(3170), D(293), E(0) #3143431
統計: A(240), B(49), C(3170), D(293), E(0) #3143431
詳解 (共 7 筆)
#5944680
行政程序法第155條
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得依職權舉行聽證
得與應的區別
得=任意規定,可有可無,如沒有這樣做,亦不違反規定;應=強制規定,一定要這樣做,如沒有這樣做就違反規定
行政程序法第152條
法規命令之訂定,除由行政機關自行草擬者外,並得由人民或團體提議為之
前項提議,應以書面敘明法規命令訂定之目的、依據及理由,並附具相關資料
行政程序法第157條
法規命令依法應經上級機關核定者,應於核定後始得發布。
數機關會同訂定之法規命令,依法應經上級機關或共同上級機關核定者,應於核定後始得會銜發布。
法規命令之發布,應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70
0
#5921687
A錯在應字 應改為得 如果每個訂定程序都要聽證 會沒完沒了
1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