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下列何者為行政指導?
(A)直轄市政府主管機關對販賣經稽查或檢驗為偽藥、禁藥者,依法登報公告其商號及負責人姓名
(B)稅捐稽徵機關調查人員為調查課稅資料,依法要求納稅義務人提示有關文件
(C)主管機關函請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配合政策規劃時程將有線電視系統數位化
(D)直轄市環境保護機關於空氣品質有嚴重惡化之虞時,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
統計: A(33), B(239), C(2600), D(847), E(0) #2034104
詳解 (共 10 筆)
(A)直轄市政府主管機關對販賣經稽查或檢驗為偽藥、禁藥者,依法登報公告其商號及負責人姓名 行政處分
一、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限制或停止營業、吊扣證照、命令停工或停
止使用、禁止行駛、禁止出入港口、機場或特定場所、禁止製造、販
賣、輸出入、禁止申請或其他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處分。
二、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命令歇業、命令解散、撤銷或廢止許
可或登記、吊銷證照、強制拆除或其他剝奪或消滅一定資格或權利之
處分。
三、影響名譽之處分:公布姓名或名稱、公布照片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
四、警告性處分:警告、告誡、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
似之處分。
(B)稅捐稽徵機關調查人員為調查課稅資料,依法要求納稅義務人提示有關文件 觀念通知
(C)主管機關函請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配合政策規劃時程將有線電視系統數位化 行政指導
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
,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
(D)直轄市環境保護機關於空氣品質有嚴重惡化之虞時,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 觀念通知
觀念通知在行政法上,則是指行政機關單就一定事實的認識而向相對人民表示的事實行為,通常以告知或通知的形式為之。在行政爭訟實務的操作上,告知或通知
D應該是法規命令,
| 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第 3 條 |
市)主管機關作為發布預警及嚴重惡化警告依據。
經前項空氣品質預測資料顯示隔日各空氣品質區空氣品質可能惡化至二級
預警或更惡化等級,中央主管機關應於預報當日十七時三十分前通報空氣
品質區內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準備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直轄
市、縣(市)主管機關接獲通報後應啟動通報機制通知相關單位。
解釋函令,又稱為「函釋」,係指上級機關對於下級機關發布,針對法規有疑義之部分,或應其他機關或人民之請求,為求法令適用能統一所作成的法規解釋,有針對通案抽象法令為之者,亦有針對具體個案指示涵攝者,類型不一。
(一)函釋之性質
1.行政規則
解釋函令,又稱為「函釋」,係指上級機關對於下級機關發布,針對法規有疑義之部分,或應其他機關或人民之請求,為求法令適用能統一所作成的法規解釋,有針對通案抽象法令為之者,亦有針對具體個案指示涵攝者,類型不一。依其規範內容及性質,常用之行政規則名稱有「要點」、「注意事項」…等,所以函釋為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之行政規則,行政規則可分為二大類:
1.關於機關內部之組織、事務之分配、業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一般性規定。2.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2.觀念通知
原則上來說,若是上級機關對於下級機關所發布之函釋,原則上應可以認為是一種「解釋性行政規則」。但若是對人民所為的個案具體解釋,則視該函釋有沒有創設法規以外之權利變動,若只是重申解釋法規內容,應可認為係一種「觀念通知」。
(二)、函釋之效力
1.原則上:函釋並無對外效力行政規則僅是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是長官對於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之一般、抽象之規定,並無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
2.例外:函釋需透過憲法之「平等原則」,才能間接對外發生法效性基於憲法之「平等原則」,乃要求行政機關對於事物本質上相同之事件作相同處理,即要求相同之事物為相同之處理,此「禁止差別待遇原則」遂形成行政自我拘束;透過憲法「平等原則」之規定而具有外部效力。
很困惑行政指導是不是就是解函,有錯的話請在樓下指正
正確的話,歡迎補充。
行政指導>>>>>>針對特定人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