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信賴保護原則為行政法上之重要原則,下列關於信賴保護原則之敘述,何者為是?
(A)信賴保護原則以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方得適用
(B)在授益處分作成後,即使違法,若處分相對人有正當信賴利益,則處分均不得撤銷
(C)信賴保護原則僅適用於授益處分之撤銷與廢止
(D)信賴保護原則於行政法規變更時,亦有其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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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25), B(242), C(383), D(3336), E(0) #2084150

詳解 (共 8 筆)

#3849518

這題主要在考釋字525的概念:

信賴保護原則攸關憲法上人民權利之保障,公權力行使涉及人民信賴利益而有保護之必要者,不限於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或廢止(C)(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十九條、第一百二十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參照),即行政法規之廢止或變更亦有其適用(D)。行政法規公布施行後,制定或發布法規之機關依法定程序予以修改或廢止時,應兼顧規範對象信賴利益之保護。除法規預先定有施行期間或因情事變遷而停止適用,不生信賴保護問題外,其因公益之必要廢止法規或修改內容致人民客觀上具體表現其因信賴而生之實體法上利益受損害,應採取合理之補救措施,或訂定過渡期間之條款,俾減輕損害,方符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

(A)信賴保護原則以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方得適用...錯在不只法律有明文規定,行政法規可以適用信賴保護(參照D)

(B)在授益處分作成後,即使違法,若處分相對人有正當信賴利益,則處分均不得撤銷...參考行程法§117(原則上得撤銷;例外-§117但書;撤銷後適用行程法§120之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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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5924

(A)信賴保護原則以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方得適用

舉例來說:年金改革為了兼具信賴保護原則就規定了最低門檻、過度期等等措施,這些都是信賴保護原則的展現,都在大法官釋字當中可以看見,這就屬於非以法律明文規定仍有適用。

(B)在授益處分作成後,即使違法,若處分相對人有正當信賴利益,則處分均不得撤銷

錯,需信賴利益大於所受影響之公共利益,否則仍得撤銷。

(C)信賴保護原則僅適用於授益處分之撤銷與廢止

(通說是如此,極少數學者堅持侵益處分亦有其適用,因此最好不要背這題答案) 
(D)信賴保護原則於行政法規變更時,亦有其適用 .

樓上有附525釋字供參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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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4517
第 117 條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
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
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
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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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5280
第 117 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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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5869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
之撤銷
;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
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
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受益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
一、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
二、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
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
三、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

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如受益人無前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
之情形,其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者,為撤銷之機關應給予合
理之補償。
前項補償額度不得超過受益人因該處分存續可得之利益。
關於補償之爭議及補償之金額,相對人有不服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
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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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4637
(B)行政程序法第 117 條 違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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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9746
謝謝大家的好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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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9865
請問A怎麼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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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2064081
未解鎖
行政程序法第 117 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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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779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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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信賴保護原則是法治國原則下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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