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甲乙二人共同完成一本小說之創作,且甲乙之創作無法分離利用,以甲乙之本名共同對外公開發表。依我
國著作權法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就該小說之著作人格權,甲乙均得個別單獨行使,不須經過另一人同意
(B)該小說的著作財產權,存續至該小說公開發表後 50 年
(C)關於該小說之著作財產權的應有部分,若甲乙間已有約定,應依其約定定之
(D)就該小說之著作財產權,甲乙均得個別單獨行使,不須經過另一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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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5), B(688), C(2558), D(139), E(0) #2995238
統計: A(275), B(688), C(2558), D(139), E(0) #2995238
詳解 (共 6 筆)
#5642610
甲乙二人共同完成一本小說之創作,且甲乙之創作無法分離利用,以甲乙之本名共同對外公開發表。依我 國著作權法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 就該小說之著作人格權,甲乙均得個別單獨行使,不須經過另一人同意
著作權法第19條:共同著作之著作人格權,非經著作人全體同意,不得行使之。
著作權法第19條:共同著作之著作人格權,非經著作人全體同意,不得行使之。
(B) 該小說的著作財產權,存續至該小說公開發表50 年
著作權法第31條:共同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最後死亡之著作人死亡後五十年。
(C) 關於該小說之著作財產權的應有部分,若甲乙間已有約定,應依其約定定之
著作權法第40條:共同著作各著作人之應有部分,依共同著作人間之約定定之
(D) 就該小說之著作財產權,甲乙均得個別單獨行使,不須經過另一人同意
著作權法第40-1條:共有之著作財產權,非經著作財產權人全體同意,不得行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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