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關於行政處分附款的說明,下列何者正確?
(A)得否附加附款,端視所作成之行政處分是否為授益處分
(B)「入境許可但不得就業,違反者將註銷入境許可」可解釋為廢止權保留或解除條件
(C)負擔保留之事後附加,不影響原行政處分之有效性
(D)若行政處分載明「依法律規定處分相對人須提供一定停車位」為期限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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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1), B(1332), C(2890), D(86), E(0) #1410339
統計: A(201), B(1332), C(2890), D(86), E(0) #1410339
詳解 (共 10 筆)
#1490800
A→端視行政機關是否有裁量權。B→保留行政處分廢止權。C→負擔獨立存在,不影響原行政處分之有效性。D→確保行政處分法定要件之履行,硬要分類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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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0796
選項B→(入境許可但不得就業,違反者將註銷入境許可) 首先區分→解除條件=只要條件成就,法律效果當然生,不待其他行為之介入。 題目( 違反者將註銷入境許可)其中註銷,尚需要行政機關之介入,且"註銷"為合法行政處分廢止,故應為"保留行政處分廢止權"為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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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7135
針對1F的說明,解除條件係指解除行政處分效力之條件,因此條件成就時,原行政處分歸於消滅(解除),故依題示應為附解除條件之行政處分,無誤。惟B選項所提廢止權之保留,係指有得廢止之事實發生時,行政機關取得廢止的權限,行政機關仍有最後審酌機會,並不是當然的失去法律效力,其與「解除條件」之條件成就,法律效果當然發生,不待其他行為之介入,兩者概念迥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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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5558
對於B我有不同的看法
若它是「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的話,應該是當事人雖然知道該處分隨時會被廢止,但何時、何情況下被廢止,當事人不可預見。
上述跟選項說的「違反者將註銷入境許可」不太一樣,因為當事人知道「只要我在就業的情況下,就會被註銷入境許可」。
所以我覺得B選項應該是「負擔」,而非「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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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5949
D選項:法律內容的重申,非付款
我的理解是這樣
但看到詳解是負負擔的附款 ,有人可以解答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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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4210
(B)應改為=>「入境許可但不得就業,違反者將註銷入境許可」可解釋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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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3906
還有拿林清說嘴的得了吧,他的百分百書前後自打臉,4-77頁第三題c選項,一樣的類型前後解題邏輯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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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2231
負擔
規定於第2 項第3 款,指附加於授益處分上的特定作為、不作為或者忍受義務而言。
〔蔡茂寅、林明鏘、李建良、周志宏合著,行政程序法實用,三版,頁278。〕
廢止權之保留
規定於第2 項第4 款,指行政機關基於行政目的或斟酌情事變遷之可能,於作成行政處分時預先保留未來廢止行政處分之可能性。詳言之,行政機關針對相對人所做出的行政處分內容並未附加解除條件,僅向相對人預告日後可能隨時廢止該處分內容,而等到具體事實發生時,在據此廢止該行政處分。行政機關於行使保留廢止權時應嚴守裁量權限義務,因對於當事人信賴行政處分效力內容影響甚鉅,據此以排除信賴保護之情事發生。
〔蔡茂寅、林明鏘、李建良、周志宏合著,行政程序法實用,三版,頁278。〕
故B選項給予入境許可是授益處分,不得就業是不作為義務,結論應該是『負擔』
政法名詞解釋 第92條 負擔&廢止權之保留&負擔之保留 (public.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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