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補救教學
A選項:「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係提供弱勢且學習成就低落之國中小學生課業補救教學及適性多元學習機會,本計畫受輔學生需具有下列身分之ㄧ:(1)原住民學生。(2)身心障礙人士子女。(3)外籍、大陸及港澳配偶子女。(4)低收入、中低收入家庭學生及免納所得稅之農工漁民子弟。(5)隔代教養及家庭失功能子女(包括單親)。(6)身心障礙學生(含疑似身心障礙)。除具上述身分之一外,又必須為學習表現為班級成績後 35%(都會區為班級後 25%),或經標準化測驗結果為全國後 35%者,符合上開條件之學習成就低落且家庭弱勢之國中小學生可透過攜手計畫獲得免費之補救教學。 B選項(應該是夜光不是月光):教育部為強化弱勢家庭學童之教育輔導,避免家中乏人照顧的孩子課後在外流連,影響學業及身心發展,並依據本部公義關懷之強化弱勢扶助施政目標與重點,盱衡當前社會狀況及家庭教育發展需要,爰於97年創辦「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結合在地民間資源,於夜間(17:00~20:00)免費提供課後安全、愛與關懷的教育環境,並供應其晚餐,輔助弱勢家庭(低收入戶、單親、失親、隔代教養、家境特殊亟需關懷且下課後無適當教育照顧或家庭功能確實失調,以致有影響其身心健康與發展)學童,能在安全的學習環境中獲得妥善的夜間教育照護,使家長無後顧之憂,安心工作。 本計畫目的冀藉由延續性的輔導方案加強輔助弱勢家庭功能失調的缺口與學校課業學習之不足,並結合家庭教育,將親職、子職教育納入,形成一個略具規模的家庭教育專案,以能成為社會教育中「失教、失養」生活幫助及適應理論之實踐。 C選項:課後照顧是希望結合學校及社區的資源,由學校提供場所、以受過相關訓練的教師或社區家長(社區婦女為主)為師資,安排適當的活動內容,協助家長解決子女課後照顧的問題,形成「社區大家庭」般的互助系統,以促進學童身心健康發展,支持社區家長就業,達成教育資源與社區互惠共享之理想。課後照顧的內容與補習教育不同,除了引導學童認真完成作業,並給予生活照顧外,還透過多元活潑的活動,包括團康體能、休閒美育、創意生活能力訓練、社區認識及參與、情感與品格教育等活動,培養學童發展成為一個均衡完整的人。 D選項:教育優先區(educational priority area,簡稱EPA),指被政府列為物質或經濟極為貧乏或不利,須優先予以改善,以利教育機會均等實現的地區。 教育優先區一詞首度出現於1967年的英國卜勞頓報告書(The Plowden Report)中。該報告書引用英國曼徹斯特大學(Manchaster University)威斯曼(Stephen Wiseman)教授一項研究結果指出:影響兒童學業成就之最主要因素為家庭環境,而且兒童年級愈低,則受環境因素影響愈大。因此該報告書建議英國政府:為避免物質或經濟貧乏、不利地區兒童在起跑線上立於劣勢,危害教育機會均等的理想,應積極介入改善這些地區學校之校舍與社區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