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簡式審判程序
關於試題:下列關於簡式審判程序之敘述何者有誤? (A)不適用傳聞法則 (B)容許衍生性文書之調查 (C)限死刑無期徒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與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以外案件 (D)得為免訴判決 答案:C 簡式審判程序 第 273-1 條 除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者外,於前條第一項程序進行中,被告先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時,審判長得告知被告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及輔佐人之意見後,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 法院為前項裁定後,認有不得或不宜者,應撤銷原裁定,依通常程序審判之。 前項情形,應更新審判程序。但當事人無異議者,不在此限。
關鍵字:
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簡式審判程序、
免訴判決、
為有罪之陳述、
簡式審判、
衍生性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