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100. 為求公正客觀,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之查核委員一律由主管機關所建置之專家名單中遴選之。(A)O(B)X
116. 機關辦理預算金額新臺幣150萬元以上之工程,應於招標文件內明訂品管人員之資格、人數及其更換規定,其最低人數為至少1人。(A)O(B)X
134. 工程採購訂有初驗程序者,於初驗階段,尚無採購法第72條第2項減價收受規定之適用。倘擬減價收受,應於依採購法第72條規定辦理驗收程序之後採 行。(A)O(B)X
138. 工程專案管理技術服務(不含施工監造)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所列服務費用參考值,包括規劃與可行性評估、規劃、設計、招標、決標、施工督導與履約管理之諮詢及審查。其中可行性研究之諮詢及審查占百分之五、規劃之諮詢及審查占百分之五、工程設計之諮詢及審查占百分之三十五、招標、決標之諮詢及審查占百分之十、施工督導與履約管理之諮詢及審查占百分之四十五為原則。各機關不得自行調整。(A)O(B)X
140. 機關辦理預算金額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工程採購,廠商於開工後10日內,將品管人員之登錄表報監造單位審查並經機關核定後,由機關填報於主管機關資訊網路系統備查;品管人員異動時,亦同。(A)O(B)X
144.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技術服務採購,仍應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A)O(B)X
146.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服務費用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其直接薪資不包括非經常性給與之獎金。(A)O(B)X
78. 查核金額以上之工程採購案件,應依據「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於公告招標前辦理招標文件之公開閱覽。財物採購亦同。(A)O(B)X
152.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之計費方式者,與同一服務契約有關之各項工程,其非屬分期或分區或開口服務契約之分案工程,應合併計算建造費用。(A)O(B)X
154. 工程採購部分履約項目屬環保產品者,不適用「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優先採購之規定。(A)O(B)X
155. 招標機關應於招標文件規定,外國營造業投標之營造業登記證及公會會員證須於投標前取得。(A)O(B)X
156. 招標機關得於招標文件規定,外國營造業投標之營造業登記證須於投標前取得;公會會員證則可於履約前再請領。(A)O(B)X
158.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同一委託技術服務契約,其服務費用之計算,得擇定2種以上計費方式。(A)O(B)X
161. 機關以統包併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者,無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A)O(B)X
162. 機關以統包併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者,應逐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A)O(B)X
165.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服務費用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費者,其服務費率應按工程內容、服務項目及難易度,參考附表1至附表4,訂定建造費用之費率級距及各級費率,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無須於招標文件 中載明。(A)O(B)X
166.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服務費用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費者,其服務費率應按工程內容、服務項目及難易度,參考附表1至附表4,訂定建造費用之費率級距及各級費率,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並於招標文件中 載明。(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