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 無年度 - 採購契約(是非題)1-50#89294
無年度 - 採購契約(是非題)1-50#89294
科目: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
選擇題數:
50 |
申論題數:
0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選擇題 (50)
1. 機關採購契約,履約期間,因不可抗力或有不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者,得延長之;其事由半日者,仍以1日計。 (A)O(B)X
2. 正向描述試題內容正向描述試題內容正向描述試題內容 (A)O(B)X
3. 機關採購契約所定事項如有違反法令或無法執行之部分,契約即不成立。 (A)O(B)X
4. 機關採購契約,履約期間之計算,除契約另有規定者外,以日曆天計者,星 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應不計入。 (A)O(B)X
5. 機關採購契約,履約期間,因不可抗力或有不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者,得延 長之;其事由未達一日者,以一日計。 (A)O(B)X
6. 技術服務廠商之規劃設計錯誤、監造不實、管理不善或其他類似情形,致機 關遭受損害之責任,政府採購法規已有明文規定,毋須於契約規定。 (A)O(B)X
7. 機關各種採購契約應訂明,廠商履約結果涉及智慧財產權者,機關應取得全 部權利。 (A)O(B)X
8. 機關辦理採購,應就廠商向保險人索賠所費時間給予延長履約期限。 (A)O(B)X
9. 機關辦理採購,契約規定以外之查驗、測試或檢驗,無論其結果是否符合契 約規定,均由廠商負擔所生之費用。 (A)O(B)X
10. 評選最有利標,廠商簡報不得更改其投標文件內容。廠商另外提出變更或補 充資料者,機關如擬將該資料納入契約,應先將該資料納入評選,經評選委 員會決議後,方得為之。 (A)O(B)X
11. 廠商提送之期中報告經機關審查不合格,機關同意廠商於20天內改善者,應 一併同意廠商將期末報告之交付時間順延20天,以符公平合理原則。 (A)O(B)X
12. 機關辦理採購須至國外原廠辦理查驗或驗收,契約得規定機關查驗或驗收人 員之旅費及生活費用,包括在契約價金內。 (A)O(B)X
13. 適用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需另與共同供應契約訂約廠商另簽訂 契約,以釐清權利義務關係。 (A)O(B)X
14. 採購契約要項規定,採購標的於使用期間有由原供應廠商提供維修服務之必 要者,其第一年使用期間之維修服務,以另案採購為原則。 (A)O(B)X
15. 機關辦理採購,履約項目經機關辦理查驗、測試或檢驗合格者,即免除廠商 依契約所應履行及承擔之責任。 (A)O(B)X
16. 機關辦理採購,契約之數量清單與圖說不符時,一律以數量清單為準。 (A)O(B)X
17. 機關採購契約價金係以總價決標,且依實際施作數量給付,其履約結果,個 別項目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減未達百分之五者,契約價金得不予增 減。 (A)O(B)X
18. 機關採購,契約價金係以總價決標,且以契約總價給付,實際施作數量較契 約所定數量之差異應由廠商自行負擔。 (A)O(B)X
19. 機關辦理採購,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契約當事人之事由, 致未能依時履約者,得展延履約期限;不能履約者,得免除契約責任。 (A)O(B)X
20. 機關得視需要,於採購契約中明定契約價金應含廠商及其人員依中華民國法 令應繳納之稅捐、規費及強制性保險之保險費。 (A)O(B)X
21. 機關辦理採購,得依採購之特性及實際需要,於契約中明定廠商請領契約價 金時應提出之文件。 (A)O(B)X
22. 機關辦理採購,契約價金依履約進度給付者,應訂明各次給付所應達成之履 約進度及廠商應提出之履約進度報告,由機關核實給付。 (A)O(B)X
23. 依採購法契約要項,機關辦理採購,工程採購契約所附供廠商投標用之數量 清單,為廠商完成履約所須供應或施作之實際數量。 (A)O(B)X
24. 依採購法契約要項,機關辦理採購,工程採購契約所附供廠商投標用之數量 清單,其數量為估計數,不應視為廠商完成履約所須供應或施作之實際數 量。 (A)O(B)X
25. 機關採購契約變更,經機關指示即生效。 (A)O(B)X
26. 機關採購契約變更,非經機關及廠商雙方之合意,作成書面紀錄,並簽名或 蓋章者,無效。 (A)O(B)X
27. 機關採購契約所定事項如有違反法令或無法執行之部分,該契約自始無效。 (A)O(B)X
28. 機關採購契約所定事項如有違反法令或無法執行之部分,該部分無效。該無 效之部分,機關及廠商必要時得依契約原定目的更正之。 (A)O(B)X
29. 機關通知廠商變更採購契約,廠商於機關接受其所提出須變更之相關文件 前,不得自行變更契約。 (A)O(B)X
30. 機關於必要時得於採購契約所約定之範圍內通知廠商變更契約。廠商於接獲 通知後向機關提出須配合變更之契約標的、價金、履約期限、付款期程,機 關應予拒絕。 (A)O(B)X
31. 機關於必要時得於採購契約所約定之範圍內通知廠商變更契約。廠商於接獲 通知後向機關提出須配合變更之契約標的、價金、履約期限、付款期程,尚 非不合理。 (A)O(B)X
32. 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或管理之契約約定,乙方因規劃設計錯誤、監造不實 或管理不善,致甲方遭受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並約定其賠償金額以契 約價金總額2倍為上限。某廠商現因隱瞞工作瑕疵、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 對智慧財產權或第三人發生侵權行為,其對機關造成之損害賠償金額,不受 上開約定拘束。 (A)O(B)X
33. 機關委託技術服務案件,如屬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以自然人身分參與 投標及執行業務者,標價仍應加計營業稅。 (A)O(B)X
34. 機關委託技術服務案件,如屬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以自然人身分參與 投標及執行業務者,因無營業稅之適用,機關得於契約內載明「由自然人投 標者,不含營業稅」。 (A)O(B)X
35. 機關辦理採購,對於廠商及其人員因履約所致之人體傷亡或財物損失,負賠 償責任。 (A)O(B)X
36. 機關辦理採購,對於廠商及其人員因履約所致之人體傷亡或財物損失,不負 賠償責任。 (A)O(B)X
37. 廠商依契約規定應履行之責任,得因機關對於廠商履約事項之審查、認可或 核准行為而減少或免除。 (A)O(B)X
38. 廠商依契約規定應履行之責任,不因機關對於廠商履約事項之審查、認可或 核准行為而減少或免除。 (A)O(B)X
39. 保固期間內,採購標的因瑕疵致無法使用之期間,仍計入保固期。 (A)O(B)X
40. 機關採購契約得訂明保固期間內,採購標的因瑕疵致無法使用時,該期間得 不予計入保固期。 (A)O(B)X
41. 機關辦理採購,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契約當事人之事由, 致未能依時履約者,得展延履約期限;惟不能履約者,尚不得免除契約責 任。 (A)O(B)X
42. 依採購契約要項,契約約定之採購標的,契約原標示之分包廠商不再營業或 拒絕供應者,廠商得敘明理由,檢附規格、功能、效益及價格比較表,徵得 機關書面同意後,以其他規格、功能及效益相同或較優者代之。其因而增加 或減省廠商履約之費用,應予增加或自契約價金中扣除。 (A)O(B)X
43. 依採購契約要項,契約約定之採購標的,契約原標示之分包廠商不再營業或 拒絕供應者,廠商得敘明理由,檢附規格、功能、效益及價格比較表,徵得 機關書面同意後,以其他規格、功能及效益相同或較優者代之。但不得據以 增加契約價金。其因而減省廠商履約費用者,應自契約價金中扣除。 (A)O(B)X
44. 政府採購契約不得訂明因非可歸責於廠商之情形,機關通知廠商部分或全部 暫停執行,得補償廠商因此而增加之必要費用。 (A)O(B)X
45. 政府採購契約得訂明因非可歸責於廠商之情形,機關通知廠商部分或全部暫 停執行,得補償廠商因此而增加之必要費用。 (A)O(B)X
46. 機關辦理採購,廠商履約有可歸責於與機關有契約關係之其他廠商之遲延情 形者,得檢具事證,以書面通知機關。機關得審酌其情形後,延長履約期 限,不計逾期違約金。 (A)O(B)X
47. 廠商未依政府採購契約規定辦理保險、保險範圍不足或未能自保險人獲得足 額理賠者,其損失或損害賠償,由機關負擔。 (A)O(B)X
48. 廠商未依政府採購契約規定辦理保險、保險範圍不足或未能自保險人獲得足 額理賠者,其損失或損害賠償,由廠商負擔。 (A)O(B)X
49. 招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為契約文件,且涵蓋其以書面、錄音、錄影、照 相、微縮、電子數位資料等方式呈現之原件,尚不包括樣品。 (A)O(B)X
50. 招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為契約文件,且涵蓋其以書面、錄音、錄影、照 相、微縮、電子數位資料或樣品等方式呈現之原件或複製品。(A)O(B)X
申論題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