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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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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年度 - 採購契約-選擇題1-28#17950
科目: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
選擇題數:
28 |
申論題數:
0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選擇題 (28)
1 招標文件未另定契約生效條件者,下列何者為契約生效日? (A)決標日。 (B)決標日之次一上班日。 (C)雙方完成契約簽署之日。 (D)依機關指定之日期。
2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分包廠商不得將分包契約再行分包。 (B)轉包廠商如有再轉包者,其中間轉包之廠商雖未與機關訂有契約,亦未實際履行契約者,仍應與得標廠商及最後轉包廠商對機關負連帶履行及賠償責任。 (C)機關要求廠商報備其分包契約時,廠商應一併將分包部分設定權利質權予分包廠商。 (D)廠商就分包部分設定權利質權予分包廠商,則該分包廠商所負契約連帶瑕疵擔保責任,與得標廠商相同。
3 下列就政府採購法主管機關訂定之採購契約範本之敘述何者正確? (A)屬必要條件。 (B)以採用為原則。 (C)範本內容均不可修改。 (D)只要預先聲明即可不必採用。
4 機關視個案性質,於招標文件中要求廠商履約期間辦理營造綜合保險,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勞資糾紛所生之損害列入承保範圍。 (B)將機關及其技術服務廠商、施工廠商及全部分包廠商列為共同被保險人。 (C)附加第三人建築物龜裂倒塌責任險、雇主意外責任險或鄰近財物附加條款。 (D)載明每一事故之廠商自負額下限。
5 契約訂有分段進度及最後履約期限,且均訂有逾期違約金者,屬全部完工後使用或移交之情形,其逾期違約金為? (A)逾分段進度但未逾最後履約期限,計算逾分段進度之違約金。 (B)逾分段進度且逾最後履約期限,應就逾分段進度及最後履約期限部分,分別計罰違約金。 (C)分段完工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逾分段進度但未逾最後履約期限,其有逾分段進度已收取之違約金者,於未逾最後履約期限後發還。 (D)最後履約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未逾分段進度但逾最後履約期限者,計算逾最後履約期限之違約金。
6 契約價金係以總價決標,且以契約總價給付,工程標的中某項之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加達百分之十八,以下何者正確? (A)以契約變更增加該項契約價金百分之十五。其他百分之三,由廠商自行負擔。 (B)應完全由廠商自行負擔。 (C)應以契約變更增加該項契約價金百分之十八。 (D)由機關與廠商各負擔一半。
7 下列何種契約變更態樣,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所稱「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之情形: (A)增加原契約外之工作項目。 (B)既有標的數量之增加。 (C)原契約項目規格之變更。 (D)以上皆是
8 某機關辦理年度訓練業務委外案,下列情形何者非屬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所稱重大改變? (A)投標廠商資格。 (B)決標原則由最有利標改採最低標。 (C)數量明顯改變。 (D)底價調高1%。
9 以下敘述何者為非? (A)採購個案,招標文件預先載明分訂2個契約,而與廠商訂定2個契約。 (B)採購個案,因採複數決標,得標後,分別與廠商就其得標項目訂定契約。 (C)採購個案,因採共同投標,得標後與各該成員就其主辦項目,分別訂定契約。 (D)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採購,下訂後無需再與廠商簽訂契約。
10 下列有關契約之規定何者正確? (A)廠商應於得標後7日內送樣品供機關審查合格後辦理簽約。 (B)契約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者,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C)契約之執行有疑義者,以機關解釋為準,廠商不得異議。 (D)契約正本及副本數份均由機關自行製作。
11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得標廠商其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履約期間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人數各應達國內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之規定,尚毋需於契約明定。 (B)政府採購契約約定履約期限以日曆天計算者,如該履約期間之末日適逢星期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而契約未有特別約定者,適用民法第122條所定「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 (C)契約應訂明得標廠商其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履約期間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人數不足者,應分別依規定繳納代金,並將繳納證明文件影本送機關查核。 (D)得標廠商擬分包之項目及分包廠商,屬得標廠商之權責,機關不得予以審查。
12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契約文件不包括招標文件。 (B)對於分包廠商履約之部分,得標廠商仍應負完全責任。但分包契約報備於機關者不在此限。 (C)分包契約報備於採購機關,並經得標廠商就分包部分設定權利質權予分包廠商者,其分包部分之瑕疵擔保責任,由分包廠商承擔,得標廠商得免除其責任。 (D)契約條款預先置於招標文件。
13 下列何者非機關得辦理新臺幣採購契約價金調整之情形: (A)因國內政府法令之變更。 (B)因國外稅捐變更。 (C)總價結算工程契約之單項履約數量因契約變更須增減。 (D)依契約規定辦理物價指數調整。
14 逾期違約金,以契約價金總額之多少比率為上限? (A)10%。 (B)20%。 (C)30%。 (D)40% 。
15 下列何者錯誤? (A)機關通知廠商變更契約,廠商於機關接受其所提出須變更之相關文件前,不得自行變更契約。 (B)機關於接受廠商所提出須變更之事項前即請求廠商先行施作,其後如未依原通知辦理契約變更者,應補償廠商所增加之必要費用。 (C)契約所定事項如有違反法令或無法執行之部分,該部分無效。該無效之部分,機關及廠商必要時得依契約原定目的更正之。 (D)機關以正式公文通知廠商變更契約,縱廠商表示反對,契約變更仍生效力。
16 得標廠商,在何種情形下,得請求契約變更: (A)所交之財物不符契約規定。 (B)機關之需求變更。 (C)契約原標示之廠牌型號停產。 (D)所使用之材料不符契約規定,要求減價收受。
17 下列何者非屬契約文件: (A)契約本文。 (B)投標文件。 (C)招標文件。 (D)廠商拒絕往來名單。
18 逾期違約金,為損害賠償預定違約金,以日為單位,請問下列情形何者不宜: (A)違約金之上限定為契約總價之百分之五十。 (B)每逾一日以契約金總價之一定比率處罰。 (C)違約金之上限定為契約總價之百分之二十。 (D)每逾一日以定額處罰。
19 契約約定所有應檢驗或測試之費用應由廠商負擔。在何種情況下應由機關負擔: (A)檢驗結果合格。 (B)測試結果不合格。 (C)檢測契約規定以外之項目結果合格。 (D)檢測契約規定以外之項目結果不合格。
20 機關與廠商於契約之相互通知,除得於契約中約定外,不宜以: (A)書面文件。 (B)信函。 (C)傳真。 (D)口頭為之。
21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契約變更以機關公文通知即為有效。 (B)廠商履約結果涉及智慧財產權者,機關應取得全部權利。 (C)機關對於廠商及其人員因履約所致之人體傷亡或財物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D)機關應就廠商向保險人索賠所費時間給予延長履約期限。
22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機關得於契約規定,廠商擬分包之項目及分包廠商,機關得予審查。 (B)機關應對廠商工地作業及施工方法之適當性、可靠性及安全性負完全責任。 (C)廠商履約人員有不適任之情形者,機關得通知廠商撤換。 (D)採購標的之送達地點及履約處所,應於契約內訂明。
23 下列何種情形,廠商尚不得敘明理由,檢附規格、功能、效益及價格比較表,徵得機關書面同意後,以其他規格、功能及效益相同或較優者代之: (A)契約原標示之廠牌或型號不再製造或供應。 (B)契約原標示之分包廠商不再營業或拒絕供應。 (C)較契約原標示者更優或對機關更有利。 (D)契約原標示之廠牌價格高,契約價格無法容納。
24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契約文件包括招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B)廠商之投標文件非屬契約文件。 (C)契約文件得包括以書面、錄音、錄影、照相、微縮、電子數位資料或樣品等方式呈現之原件或複製品。 (D)契約所包括之各種文件,應明定其效力及優先順序。
25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採購契約要項內容,由機關依採購之特性及實際需要擇訂於契約。 (B)契約文字應以中文書寫,其與外文文意不符者,除契約另有規定者外,以中文為準。 (C)契約變更,除採購法另有規定外,非經機關及廠商雙方之合意,作成書面紀錄,並簽名或蓋章者,無效。 (D)任何契約均應記載固定金額之總價。
26 契約訂有分段進度及最後履約期限,屬分段完工使用或移交者,除分段完工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外,逾分段進度且逾最後履約期限者,其逾期違約金為: (A)扣除已分段完工使用或移交部分之金額,計算逾最後履約期限之違約金。 (B)計算逾分段進度之違約金。 (C)分別計算違約金。但逾最後履約期限之違約金,應扣除已分段完工使用或移交部分之金額計算之。 (D)個別計算違約金。
27 下列何者錯誤? (A)機關對於廠商、分包廠商及其人員因履約所致之人體傷亡或財物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B)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機關遭受損害者,廠商應負賠償責任,機關得於招標文件預先載明廠商無需對「所失利益」負賠償責任。 (C)契約之一方未請求他方依契約履約者,得視為或構成一方放棄請求他方依契約履約之權利。 (D)契約所定技術規格違反採購法第26條規定,廠商得敘明理由,檢附規格、功能、效益及價格比較表,徵得機關書面同意後,以其他規格、功能及效益相同或較優者代之。
28 有關履約保證金部分或全部不予發還之情形,下列何者錯誤? (A)不予發還之履約保證金,於依契約規定分次發還之情形,得為尚未發還者。 (B)於履約過程中,如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而有施工查核結果列為丙等、發生重大勞安或環保事故之情形,機關得不按原定進度發還履約保證金,至上開情形改善處理完成為止。 (C)轉包者,依轉包部分所占契約比例之保證金。 (D)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部分終止或解除契約者,依該部分所占契約金額比率計算之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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