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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 無年度 - 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是非題)751-800#89309
無年度 - 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是非題)751-800#89309
科目: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
選擇題數:
50 |
申論題數:
0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選擇題 (50)
751. 機關訂定投標廠商須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之特定資格條件者,其範圍得為截止投標日前3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四,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A)O(B)X
752. 機關訂定投標廠商須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之特定資格條件者,其範圍得為截止投標日前7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一,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三,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A)O(B)X
753. 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影本之尺寸與正本不一致者,應載明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廠商印章,否則為不合格標。 (A)O(B)X
754. 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影本之尺寸與正本不一致,或未載明與正本相符、未加蓋廠商印章等情事,而不影響辨識其內容或真偽者,機關不得拒絕。 (A)O(B)X
755. 機關辦理特殊採購,不得訂定「總負債金額」之門檻作為投標廠商之資格條件。 (A)O(B)X
756. 非屬特殊或巨額採購,不得訂定「總負債金額」之門檻作為投標廠商之資格條件。 (A)O(B)X
757. 機關以採購金額訂定資格條件者,應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載明採購金額。 (A)O(B)X
758. 機關以預算金額訂定資格條件者,應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載明預算金額。 (A)O(B)X
759. 新臺幣1億元以上之工程採購,屬巨額採購。 (A)O(B)X
760. 新臺幣1億元以上之財物採購,屬巨額採購。 (A)O(B)X
761. 廠商投標時須否附具依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由機關自行依採購案之特性及業務需要於招標文件載明之。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仍應附具。 (A)O(B)X
762. 廠商投標時須否附具依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由機關自行依採購案之特性及業務需要於招標文件載明之。但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 (A)O(B)X
763. 機關規定廠商投標時,須檢附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文件,屬特定資格條件,非特殊或巨額採購不得訂之。 (A)O(B)X
764. 機關規定廠商投標時,須檢附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文件,屬基本資格條件,非特殊或巨額採購亦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訂定之。 (A)O(B)X
765. 機關辦理外國廠商得參與之採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外國廠商一體適用,不得另為規定。 (A)O(B)X
766. 機關辦理外國廠商得參與之採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A)O(B)X
767. 機關辦理採購,得依規定訂定基本資格、特定資格,而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仍屬合格廠商。 (A)O(B)X
768. 機關辦理採購,得依規定訂定基本資格、特定資格,並得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A)O(B)X
769. 機關以預算金額訂定相當財力、相當經驗或實績之資格條件者,應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公開預算金額。 (A)O(B)X
770. 廠商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得由招標機關限制由特定區域之團體出具;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 (A)O(B)X
771. 廠商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限制由特定區域之團體出具;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 (A)O(B)X
772. 2000萬元之一般工程採購,機關不可訂定投標廠商須檢附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作文件。 (A)O(B)X
773. 2000萬元之一般工程採購,機關可訂定投標廠商須檢附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作文件。 (A)O(B)X
774. 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正本為原則。 (A)O(B)X
775. 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但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A)O(B)X
776. 採購兼有工程、財物或勞務二種以上性質,而以其中之一認定其歸屬者,其他性質符合特殊採購情形之一,不得以該其他性質於該採購所占比例或相關部分訂定特定資格。 (A)O(B)X
777. 採購兼有工程、財物或勞務二種以上性質,而以其中之一認定其歸屬者,其他性質符合特殊採購情形之一,得以該其他性質於該採購所占比例或相關部分訂定特定資格。 (A)O(B)X
778.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機關規定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其所規定之營業項目,不得不當限制競爭,至多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小類為限。 (A)O(B)X
779. 機關訂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時,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之規定,擇定廠商應附具之物品。 (A)O(B)X
780. 機關辦理採購,有關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係屬特定資格,非屬特殊或巨額採購不得訂定。 (A)O(B)X
781. 投標廠商未符合招標機關依採購法規定所定資格者,其投標不予受理。廠商之基本資格,得以銀行或保險公司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 (A)O(B)X
782. 機關辦理巨額之採購,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須具有相當經驗、實績、人力,今有一投標廠商於未符合該等資格條件之情況下,以銀行或保險公司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則機關應予接受。 (A)O(B)X
783.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之採購,得訂定廠商投標時須提出原廠代理證明或經銷證明。 (A)O(B)X
784. 投標廠商未符合招標機關依採購法規定所定資格者,其投標不予受理。但廠商之財力資格,得以金融機構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 (A)O(B)X
785. 投標廠商未符合招標機關依採購法規定所定資格者,其投標不予受理。但廠商之財力資格,得以銀行或保險公司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 (A)O(B)X
786. 機關訂定投標廠商之資格條件,不得不當限制競爭,並以確認廠商具備履行契約所必須之能力者為限。廠商人員之學歷得為基本資格。 (A)O(B)X
787. 機關訂定投標廠商之資格條件,不得不當限制競爭,並以確認廠商具備履行契約所必須之能力者為限。廠商人員之學歷不得為基本資格。 (A)O(B)X
788. 政黨及與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惟得作為投標廠商之分包廠商。 (A)O(B)X
789. 政黨及與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得參與投標或作為分包廠商。 (A)O(B)X
790. 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其負責人或合夥人不得同時為與該服務有關之規劃、設計、施工或供應廠商之負責人或合夥人。但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與規劃、設計、施工或供應廠商,同時為同一其他廠商之關係企業,則尚無不可。 (A)O(B)X
791. 機關依採購法第40條洽請具採購專業之機關代辦採購,洽辦機關及代辦機關分屬中央及地方機關者,依代辦機關之屬性認定該採購係屬中央或地方機關辦理之採購。 (A)O(B)X
792. 機關依採購法第40條洽請具採購專業之機關代辦採購,洽辦機關及代辦機關分屬中央及地方機關者,依洽辦機關之屬性認定該採購係屬中央或地方機關辦理之採購。 (A)O(B)X
793. 機關辦理招標,依採購法第41條第2項之規定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或截止收件期限。其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或截止收件期限。 (A)O(B)X
794. 機關辦理招標,依採購法第41條第2項之規定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或截止收件期限。其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者,仍應延長等標期或截止收件期限。 (A)O(B)X
795.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對廠商請求釋疑之處理結果,其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為提昇採購效率,得於開標時徵得所有出席廠商同意於當場說明,並列入開標紀錄載明。 (A)O(B)X
796. 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且不得少於十日。機關釋疑之期限,不得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 (A)O(B)X
797. 機關辦理採購,得規定資格、規格及價格分段投標,但僅就資格投標者,以選擇性招標為限。 (A)O(B)X
798. 採購法規並未強制機關須於未分段開標之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之文件應分別置於證件封及價格封後裝入大標封內投標。招標文件可規定標封外須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所投標案。依證件封及價格封分段開標,係以不同之開標日期作為認定條件。 (A)O(B)X
799. 採購法規並未強制機關須於未分段開標之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之文件應分別置於證件封及價格封後裝入大標封內投標。招標文件可規定標封外須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所投標案。依證件封及價格封分段開標,並非以不同之開標日期作為認定條件。 (A)O(B)X
800. 機關辦理採購,得規定資格、規格及價格分段投標,但僅就資格投標者,以限制性招標為限。(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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