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駕照◆計程車登記證 交通法令
1.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行車遇「停」標誌應減速 慢行(B)行車至路口遇閃紅燈號誌應暫停再開(C) 行車至路口遇閃紅燈號誌應暫減速慢行。
2.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劃有行車分向線路段禁止 迴車(B)劃有分向限制線路段禁止迴車(C)劃有禁 止超車線路段禁止迴車。
3. 公共汽車招呼站多少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A)5公 尺(B)10公尺(C)15公尺。
4. 計程車駕駛人未將執業登記證置於儀錶板上右側 之插座內,處新臺幣(A)900元(B)1,500元(C)3,600 元 罰鍰。
5. 交岔路口多少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A)10公尺 (B)15公尺(C)20公尺。
6. 在那種情況下,可在橋上或隧道內會車(A)車輛擁 塞時 (B)橋或隧道的寬度與載重限度能容納兩車 交會時(C)車輛較少時。
7. 在無遮斷器或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 前,3至6公尺處設有「停」字標誌時,應在停車線 或標誌外 (A)把車停住看、聽兩方確無火車駛來 方可通過 (B)無火車駛來時,不必停車 (C)為爭取 時間,馬上通過。
8. 在非單行道且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行車,應靠 (A)左邊行駛(B)右邊行駛(C)中間行駛。
9. 在峻狹坡道路會車時,應該(A)下坡車讓上坡車先 行(B)上坡車讓下坡車先行(C)視車輛數決定。
10. 在狹路與他車交會時應(A)搶先前進迫使對方讓路 (B)預先估計有足夠位置盡量靠邊停讓他車先行 (C)鳴喇叭要求對方避讓。
11. 於進出高速公路之單車道匝道及加減速車道駕駛 車輛時(A)可以超車(B)不可以超車(C)可以併行行 駛。
12.在劃有行車分向線黃色虛線路段(A)不得超車(B) 不得駛入來車之車道(C)超車時得駛越。
13. 在辦理計程車執業登記事項時,須具有「執業事實 」係指(A)受僱於計程車客運業者或加入合作社者 (B)自備車輛參與計程車客運業經營者(C)以上皆 是。
14. 自80年起計程車新領牌照或汰舊換新時,車身顏色 應符合臺灣區塗料油漆公會塗料色卡什麼編號顏 色(A)1之18號純黃(B)1之18號純綠(C)1之18號純 紅
15. 自營計程車未經核准轉讓其他個人或公司行號(A) 吊銷牌照(B)廢止執業登記(C)以上兩者均是,並於 5年內不得重行申辦。
16. 在彎道、隧道、鐵路平交道等處(A)可以迴車(B) 減速至5公里以下就可以迴車(C)不可以迴車。
17. 有關車輛優先通行權之規定,何者不正確(A)轉彎 車應讓直行車先行(B)在多車道圓環,左方車輛應 讓右方車輛先行(C)在坡路交會時,下坡車應讓上 坡車先行。
18. 領有執業登記證之計程車駕駛人受僱車行如有異 動,應於(A)15日(B)20日(C)25日內向警察機關申 報。
19. 自營計程車需僱用他人替代,其受僱人須報請當地 (A)警察機關(B)公路監理機關(C)駕駛員職業工會 核准後方得替代駕駛營業。
20. 行車中,駕駛人看到鐵路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應 即將速度減低至時速(A)15公里以下(B)20公里以 下(C)25公里以下。
21. 行車至交岔路口遇黃燈時,若尚未越過停止線,應 (A)加速通過(B)減速慢行停在停止線前(C)按鳴喇 叭,快速通過。
22. 汽車行至雙車道交岔路口欲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 多少公尺開方向燈(A)10公尺(B)20公尺(C)30公尺 。
23.汽車行近工廠、學校、醫院、娛樂場等公共場所 出入口時,應該(A)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B)加速通過以免人車擁塞(C)多按喇叭,使行人注 意。
24.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該(A)減速慢行,遇有行 人穿越時,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B)依號誌指示 或交通警察之指揮通過(C)按鳴喇叭加速通過。
25. 汽車油箱加油時(A)引擎必須先熄火(B)可不必熄 火(C)視各人習慣而定。
26. 汽車按鳴喇叭時,每次(A)不得超過2秒(B)不得超 過1秒(C)不得超過半秒。
27.汽車違規停車,超過幾小時後,可連續舉發(A)半小 時(B)1小時(C)2小時。
28.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前,如前面尚有車輛時,應俟前 車駛離鐵路平交道多少公尺始得通過?(A)5公尺 (B)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C)15公尺。
29. 於鐵路、公路車站或其他交通頻繁處所,違規攬客 營運,妨害交通秩序者處新臺幣(A)1,500元以上至 3,600元以下(B)1,200元以上至1,800元以下 (C)1,5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 罰鍰。
30. 汽車駕駛人,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 安全講習者,處新臺幣(A)900元(B)1,800元 (C)3,600元 罰鍰。
31.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 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A)3,000以上6,000以下 元(B)1,000以上3,000以下(C)6,000以上9,000以 下 罰鍰。
32. 汽車駕駛人以從事計程車駕駛人為業者,應於執業 前向執業所在地(A)監理機關(B)警察機關(C)公路 主管機關 申辦執業登記。
33. 汽車駕駛人在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 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車道者,處新臺幣 (A)300元以上900元以下(B)600元以上1,200元以 下(C)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 罰鍰。
34. 汽車駕駛人在轉彎或變換車道時,不注意來、往 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者處新臺幣(A)300元 以上600元以下(B)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C)600 元以上1,800百元以下 罰鍰。
35. 汽車駕駛人飲酒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成分超過每公 升(A)0.05(B)0.1(C)0.2 毫克以上者駕車者,將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處罰。
36.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 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 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 (A)3,000元(B)3,600元(C)6,000元 罰鍰。
37. 汽車駕駛人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 業,應處新臺幣(A)300元以上至600元以下(B)600 元以上至1,200元以下(C)600元以上至1,500元以 下 罰鍰。
38. 汽車駕駛人參加執業登記測驗及格,並經講習合格 ,應自講習合格之日起(A)6個月(B)8個月(C)12個 月 內辦妥執業登記。
39. 汽車駕駛人駕車(A)連續駕駛不可超過6小時(B)連 續駕駛不可超過8小時(C)法規沒限制連續駕駛時 數。
40. 車輛於高速公路故障時,應在故障車輛後方多少距 離設置故障標誌?(A)10公尺至30公尺(B)30公尺至 100公尺(C)50公尺至100公尺。
41. 車齡多少年以上之營業車,每年需檢驗2次?(A)3年 (B)4年(C)5年。
42.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者處新臺幣 (A)500元(B)1,200元(C)1,500元 罰鍰。
43.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 扣其車輛牌照(A)1至3個月(B)3至6個月(C)6至9個 月。
44. 左列那些路段禁止迴車(A)設有禁止左轉標誌之路 段(B)劃設有分向限制線(雙黃線)之路段(C)以上 皆是。
45.計程車計費表之檢定合格有效期間為(A)1年(B)2 年(C)3年。
46.計程車執業登記證多久查驗一次?(A)1年(B)2年 (C)3年。
47. 計程車駕駛人停靠招呼站時(A)可離開座位攬客 (B)不得離開座位攬客(C)沒有規定。
48. 計程車駕駛人駕駛計程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且 車輛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車輛位置標繪移置路邊 ,致妨礙交通者,處新臺幣(A)600元以上1,800元以 下(B)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C)1,500元以上 3,000元以下 罰鍰。
49.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未依規定擅自轉讓他人 駕駛,經撤銷其營業執照及計程車執業登記者(A)4 年內(B)5年內(C)6年內 不得再申辦。
50.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或加入計程車運輸合作 社社員者,經監理機關核准由配偶、同戶直系親屬 或僱用他人替代駕駛營業者,應於開始執業幾日前 檢具監理機關核准文件,向其主事務所所在地警察 局辦理申報?(A)7日(B)15日(C)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