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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壽保險管理學會◆保險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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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 - 100秋 壽險管理人員暨核保理賠人員測驗:保險法規#83575
科目:
人壽保險管理學會◆保險法規 |
年份:
100年 |
選擇題數:
40 |
申論題數:
0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人壽保險管理學會◆保險法規
選擇題 (40)
1. 依照保險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 (A) 人壽保險人對於續期保費不得以訴訟請求交付。 (B) 人壽保險人不得代位求償。 (C) 要保人得不經委任,為他人之利益訂立保險契約。 (D) 保險契約由代理人訂立者,無須載明代訂之意旨。
2. 要保人違反保險法第 64 條之據實說明義務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保險契約自始無效 (B) 保險人得解除保險契約 (C) 保險人必須返還已收取之保險費 (D) 保險人得終止保險契約
3. 依照保險法第 38 條之規定,如有善意複保險時,各保險人之間應採取何種主義分攤理賠責任? (A) 連帶賠償主義 (B) 獨立責任主義 (C) 比例分攤主義 (D) 不負責任主義
4. 依照保險法第 34 條之規定,因可歸責保險人自己之事由(如惡意遲延), 以致於未能在保險法規定之期限內給付保險金者,保險人應如何給付遲延利息? (A) 應給付遲延利息年利五釐 (B) 應給付遲延利息年利一分 (C) 應給付遲延利息年利五分 (D) 應給付遲延利息年利十分
5. 依照保險法第 120 條之規定,人壽保險之保險費付足多久時間以上者, 要保人得以保險契約為質,向保險人借款? (A) 六個月 (B) 一年 (C) 二年 (D) 三年
6. 依照保險法第 59 條之規定,危險增加,並非由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為所致者,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應於幾日內通知保險人? (A) 五日 (B) 十日 (C) 十五日 (D) 三十日
7. 依照保險法第 16 條之規定,對於何者之生命或身體,要保人不具有保險利益: (A) 家屬 (B) 未婚妻 (C) 債務人 (D) 生活費所仰給之人
8. 依照保險法第 39 條之規定,保險人以其所承保之危險,轉向他保險人為保險之契約行為,稱為: (A) 複保險 (B) 再保險 (C) 共同保險 (D) 保險競合
9. 依照保險法第 34 條第一項之規定,保險人應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交齊證明文件後,於約定期限內給付賠償金額。無約定期限者,應於接到通知後內給付。 (A) 五日 (B) 十日 (C) 十五日 (D) 一個月
10.依據保險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保險標的物受部份之損失者,保險人與要保人均有終止契約之權。 (B)與保險契約有關之一切事項,不問過去現在或將來,均得以特約條款 定之。 (C)再保險人不得向原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請求交付保險費。 (D)保險人對於因戰爭所致之損害,除契約另有訂定外,不負賠償責任。
11.依照保險法第 58 條之規定,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遇有保險人 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發生,除保險法另有規定,或保險契約另有訂定 外,應於何時通知保險人? (A)立即 (B)知悉後五日 (C)知悉後十五日 (D)知悉後一個月
12. 被保險房屋之火災保險金額為 100 萬元,火災發生造成部分損失為 50 萬元,減輕損害之必要費用為 10 萬元,經鑑定該被保險房屋於損失時 價值 200 萬元,此時保險人應給付之保險金為: (A)60 萬元 (B)55 萬元 (C)35 萬元 (D)30 萬元
13. 依照保險法第 62 條之規定,於下列何種情況下,要保人對保險人負有 通知義務: (A)為保險人所知之事項。 (B)依通常注意為保險人所應知,或無法諉為不知者。 (C)危險增加,非由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行為所致者。 (D)保險人已經聲明不必通知者。
14、下列何者為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所負責任之最高額度? (A)保險標的物之價值(保險價額) (B)保險金額 (C)保險利益 (D)保險標的
15.依照保險法第 105 條之規定,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 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 (A)得撤銷 (B)效力未定 (C)無效 (D)得終止
16. 依照保險法第 13 條之規定,下列何者並非人身保險: (A)人壽保險 (B)傷害保險 (C)信用保險 (D)健康保險
17. 依照保險法第 109 條之規定,被保險人故意自殺者,保險人不負給付 保險金額之責任。但保險人應將何者返還於應得之人: (A)保險費 (B)解約金 (C)責任準備金 (D)保單價值準備金
18. 依照保險法第 109 條之規定,保險契約載有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保險 人仍應給付保險金額之條款者,其條款於訂約後何時始生效力? (A)訂約一年後 (B)訂約二年後 (C)訂約三年後 (D)訂約五年後
19. 依據保險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被保險人因越獄致死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B)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若保險費已付足二年以上者,保險人應將其責 任準備金返還於應得之人。 (C)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D)利害關係人,均可以代要保人交付保險費。
20. 依照保險法第 113 條之規定,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應: (A)歸屬於要保人。 (B)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C)歸屬於國庫。 (D)無須給付。
21. 依照保險法第 119 條之規定,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而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保險人應於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其金額不得少於: (A)責任準備金之四分之三。 (B)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四分之三。 (C)責任準備金之五分之四。 (D)保單價值準備金之五分之四。
22. 依照保險法第 141 條之規定,保險業應按資本或基金實收總額之何種 比例,繳存保證金於國庫? (A)百分之十 (B)百分之十五 (C)百分之二十 (D)百分之三十
23. 依照保險法第 143 條之 4 之規定,保險業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 不得低於: (A)百分之二百 (B)百分之三百 (C)百分之四百 (D)百分之五百
24. 依照保險法第 146 條之 3 之規定,保險業不得辦理下列何種放款: (A)銀行保證之放款 (B)以不動產擔保之放款 (C)消費性信用放款 (D)以保險單為質之放款
25. 依照保險法第 11 條之規定,下列何者並非保險法所稱之責任準備金: (A)未滿期保費準備金 (B)特別準備金 (C)賠款準備金 (D)外匯變動準備金
26. 依照保險法第 9 條之規定,基於被保險人之利益,洽訂保險契約或提 供相關服務,而收取佣金或報酬之人為: (A)保險業務員 (B)保險代理人 (C)保險經紀人 (D)保險公證人
27. 921 地震後,我國即規劃開辦住宅地震保險制度。依照保險法第 138 條之 1 規定, 下列何者並非住宅地震危險承擔機制之方式: (A)國內外再保險 (B)國內外銀行保證 (C)政府承受 (D)保險業之共保
28. 依照保險法第 143 條之 3 規定,下列何者非屬保險安定基金可以辦理之事項? (A)對經營困難保險業之貸款 (B)辦理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 (C)受主管機關委託擔任清算人 (D)保險業因與經營不善同業進行合併而遭受損失,得予以低利貸款
29. 依照保險法第 146 條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保險業可得投資之項目: (A)國外投資 (B)投資保險相關事業 (C)投資黃金或貴重金屬 (D)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30. 依照保險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保險業得兼營本法規定以外之業務 (B)保險合作社得經營非社員之業務 (C)非保險業不得兼營保險或類似保險之業務 (D)本法所稱保險業,指依公司法組織登記,以經營保險為業之機構
31. 於人壽保險之場合,依照保險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被保險人故意自殺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B)保險契約得載有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保險人仍應給付保險金額之條款 者,其條款於訂約二年後始生效力。 (C)被保險人因犯罪拒捕致死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D)被保險人因酒後駕車肇事致死,且有構成公共危險之虞者,保險人不 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
32. 下列何者並非可保危險之特徵: (A)具有眾多類似單位面臨相同之危險事故 (B)損失之發生純屬意外或與偶發 (C)損失需為可以明確認定並測定 (D)發生巨災損失之機會相當高
33.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所具有之特定利害關係,因保險標的存在而享有利益;反之,因其喪失而受有損害。此種關係,學理上稱 為: (A)保險契約 (B)誠實信用 (C)保險利益 (D)損失填補
34. 於住宅綜合保險(標的含動產、不動產、屋主責任等)之場合,下列 何者所致之危險增加,被保險人應於知悉後通知保險人: (A)被保險人將該住宅用途改為私宅餐廳,對外營業。 (B)該住宅附近進行捷運新建工程。 (C)被保險人免費提供該住宅給慈善團體作為資源回收之用。 (D)該住宅附近興建大型購物中心。
35. 依照保險法第 54 條、第 54 條之 1 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保險法之強制規定,不得以契約變更之。但有利於被保險人者,不在此限。 (B)保險契約之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文字。 (C)保險契約之內容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為原則。 (D)保險契約之內容雖無疑義,但有部分約定加重被保險人義務而顯失公平,應作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
36. 依照保險法第 107 條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 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之日起發生效力。 (B)訂立人壽保險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 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 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 (C)被保險人滿十五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僅須退還所繳保險費,或返還投 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帳戶價值。 (D)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 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
37. 保險法第 64 條規定保險人行使解除權要件之前提,乃違反據實說明之 內容,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此處之「足以變更或 減少、危險估計」,係下列何者之適用? (A)最大誠信原則 (B)對價平衡原則 (C)損失填補原則 (D)合理期待原則
38. 依照保險法第 116 條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人壽保險之保險費到期未交付者,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經催告到達後 屆十日仍不交付時,保險契約之效力停止。 (B)人壽保險之保險費到期未交付之催告,應送達於要保人,或負有交付 保險費義務之人之最後住所或居所。 (C)人壽保險之保險費經催告後,應於保險人營業所交付之。 (D)保險契約所定申請恢復效力之期限,自停止效力之日起不得低於二年 ,並不得遲於保險期間之屆滿日。
39. 於「健康保險」之場合,依照保險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健康保險人於被保險人疾病、分娩及其所致殘廢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 (B)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經懷孕者,對被保險人之分娩,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C)保險人於訂立保險契約前,對於被保險人得施以健康檢查,其費用由被保險人負擔。 (E)(D)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墮胎所致疾病、殘廢、流產或死亡,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
40. 有關「保險利益」之敘述,依照保險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物無保險利益者,保險契約失其效力。 (B)被保險人死亡或保險標的物所有權移轉時,保險契約除另有訂定外, 仍為受益人之利益而存在。 (C)合夥人或共有人聯合為被保險人時,其中一人或數人讓與保險利益 於他人者,保險契約不因之而失效。 (D)基於有效契約而生之利益,亦得為保險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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