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 105年 - 105政府採購法規概要-是非501-550#59850
105年 - 105政府採購法規概要-是非501-550#59850
科目: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
年份:
105年 |
選擇題數:
50 |
申論題數:
0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選擇題 (50)
501 關於委任律師代為訴訟,為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所稱專業服務,其委任對象之選定,應適用採購法。(A)O(B)X
502 機關辦理研究發展案,不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辦理。 (A)O(B)X
503 機關辦理研究發展案,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辦理。 (A)O(B)X
504 機關以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客觀評選方式委託廠商提供專業服務,服務費用在公告金額以上者,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方式,不得依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 (A)O(B)X
505 機關以公開客觀評選方式委託廠商提供專業服務,服務費用在公告金額以上者,其廠商評選與服務費用之計算方式,依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 (A)O(B)X
506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4款規定採公告審查程序辦理藝文採購,其審查委員會,不得以採購法第94條成立之評選委員會代之。 (A)O(B)X
507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4款規定採公告審查程序辦理藝文採購,其審查委員會,得以採購法第94條成立之評選委員會代之。 (A)O(B)X
508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所稱「不可預見之緊急事故」僅限於已發生者,為防止緊急事故的發生所採取的防範措施不得採行。 (A)O(B)X
509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所稱「不可預見之緊急事故」不限於已發生者,為防止緊急事故的發生所採取的防範措施亦屬之。 (A)O(B)X
510 機關公開評選廠商承辦專業服務,其評選結果應通知廠商,對未獲選者無需敘明其原因。 (A)O(B)X
511 機關公開評選廠商承辦專業服務,其評選結果應通知廠商,對未獲選者並應敘明其原因。 (A)O(B)X
512 台灣銀行參加法院拍賣之不動產或動產案件之投標,非屬採購行為,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8款「在集中交易或公開競價市場採購財物」,得採限制性招標之規定。 (A)O(B)X
513 台灣銀行參加法院拍賣之不動產或動產案件之投標,適用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8款「在集中交易或公開競價市場採購財物」之規定,得採限制性招標。 (A)O(B)X
514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辦理房地產之公開徵求未採固定費用或費率者,適合需要者有2家以上廠商為同一適合需要序位者,應再綜合評選一次。 (A)O(B)X
515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辦理房地產之公開徵求未採固定費用或費率者,適合需要者有2家以上廠商為同一適合需要序位者,以標價低者優先議價。 (A)O(B)X
516 採「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評選作業,其由廠商報列技術服務費用者,廠商之報價應於議價時開啟,方得與廠商議價。 (A)O(B)X
517 採「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評選作業,其由廠商報列技術服務費用者,應將價格納入評選。 (A)O(B)X
518 機關辦理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採固定費用或費率者,評選優勝廠商時,廠商報價應列為評選項目之一,並至少占20%以上配分。 (A)O(B)X
519 機關辦理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評選優勝廠商時,即將廠商報價納入考量。 (A)O(B)X
520 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其服務費用,應參酌一般收費情形核實議定。其必須核實另支費用者,應於契約內訂明項目及費用範圍;契約未規定者,不得另為任何給付。 (A)O(B)X
521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原有採購之後續維修、零配件供應、更換或擴充,因相容或互通性之需要,必須向原供應廠商採購者。」可採限制性招標之規定,只適用於財物及勞務採購不適用於工程採購案。 (A)O(B)X
522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原有採購之後續維修、零配件供應、更換或擴充,因相容或互通性之需要,必須向原供應廠商採購者。」可採限制性招標之規定,於工程、財物、勞務皆一體適用。 (A)O(B)X
523 機關辦理毗鄰房地產或畸零地之公告金額以上房地產採購,係與現有房地產合併,以應業務需要者,其公開徵求程序不得免除。 (A)O(B)X
524 機關辦理毗鄰房地產或畸零地之公告金額以上房地產採購,係與現有房地產合併,以應業務需要者,得免公開徵求。 (A)O(B)X
525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50萬元之技術服務採購,因屬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由機關內部成立評審委員會即可。 (A)O(B)X
526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50萬元之技術服務採購,應依採購法第94條規定,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 (A)O(B)X
527 機關辦理設計競賽,依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規定,設計成果之製作費用,以採成本加公費法為原則。但屬得標廠商代收及代付之費用,得核實給付。 (A)O(B)X
528 機關辦理設計競賽,依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規定,設計成果之製作費用,以採總包價法為原則。但屬得標廠商代收及代付之費用,得核實給付。 (A)O(B)X
529 機關辦理限制性招標,邀請2家以上廠商比價,僅有1家廠商投標者,應予廢標。 (A)O(B)X
530 機關辦理限制性招標,邀請2家以上廠商比價,僅有1家廠商投標者,得當場改為議價辦理。 (A)O(B)X
531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委託專業服務,有關廠商之服務費用,不得於契約規定於訂約後預付部分款項。 (A)O(B)X
532 位於原住民地區之機關辦理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但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無法承包者,不在此限。 (A)O(B)X
533 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公開取得書面企劃書者,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刊登「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公告,免刊登政府採購公報,邀請廠商遞送企劃書,並得參考最有利標的精神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議價。 (A)O(B)X
534 機關辦理委託專業服務,其服務費用逾公告金額者,得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以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方式辦理。 (A)O(B)X
535 機關辦理委託專業服務,其服務費用未達公告金額者,得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以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方式辦理。 (A)O(B)X
536 機關辦理委託資訊服務,其服務費用在公告金額十分之ㄧ以下者,不得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以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方式辦理。 (A)O(B)X
537 機關辦理委託資訊服務,其服務費用未達公告金額者,得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以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方式辦理。 (A)O(B)X
538 地方政府得依地方制度法自行訂定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招標方式,不受採購法限制。 (A)O(B)X
539 縣政府得自行訂定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招標方式,但應符合採購法第49條規定。 (A)O(B)X
540 機關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100萬元之採購案,即使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遇有不可預見之緊急事故,致無法以公開或選擇性招標程序適時辦理,且確有必要者」,仍應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 (A)O(B)X
541 有關100萬元以上之採購,依採購法第19條規定,得以「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報價或企劃書」方式辦理。 (A)O(B)X
542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可依向廠商詢價結果報價金額未達公告金額認定之。 (A)O(B)X
543 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各級位於原住民地區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但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無法承包者,或非原住民地區機關辦理之採購,不在此限。 (A)O(B)X
544 對於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可敘明理由通案簽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不採公告方式辦理。 (A)O(B)X
545 對於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通案不採公告方式辦理是不正確之作法。 (A)O(B)X
546 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招標,其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機關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6款者,需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無需經主管機關認定。 (A)O(B)X
547 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招標,其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機關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6款者,無需經主管機關認定。 (A)O(B)X
548 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若於第1次公開招標公告前即已簽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未達3家以上廠商投標,即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者,得逕依實際家數改採議、比價方式辦理。 (A)O(B)X
549 未達公告金額而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採購,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以公開取得方式辦理,若於第1次公告前即已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簽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於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即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者,得逕依實際家數改採議、比價方式辦理。 (A)O(B)X
550 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公開取得書面企劃書者,依規定應公告於「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網站,並刊登政府採購公報,邀請廠商遞送企劃書,並得參考最有利標的精神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議價。 (A)O(B)X
申論題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