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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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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 106採購專業人員-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製作(是非)101-125#79861
科目: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
年份:
106年 |
選擇題數:
25 |
申論題數:
0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選擇題 (25)
101 機關辦理電腦設備採購,招標文件載明電腦之原產地不得為大陸地區,違反採購法。 (A)O(B)X
102 機關辦理電腦設備採購,招標文件載明電腦之原產地不得為大陸地區,並未違反採購法。 (A)O(B)X
103 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履約保證金之發還方式,依履約進度分次發還者,以4次為上限。 (A)O(B)X
104 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履約保證金之發還方式,依履約進度分6次發還,並無不妥。 (A)O(B)X
105 機關製作共同供應契約採購之招標文件,應載明不允許適用機關以外之機關利用。 (A)O(B)X
106 機關製作共同供應契約採購之招標文件,得載明不允許適用機關以外之機關利用。 (A)O(B)X
107 機關辦理採購之預算金額包括機關自行留用之工程管理費用部分。 (A)O(B)X
108 機關辦理採購之預算金額不包括機關自行留用之工程管理費用部分。 (A)O(B)X
109 機關就已公開預算金額之採購案,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屬不當增列法規所無之規定。 (A)O(B)X
110 機關得就已公開預算金額之採購案,一併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A)O(B)X
111 機關公開徵選廠商承辦技術服務,涉及廠商於投標時須提出設計圖或服務建議書者,不得於招標文件規定經評選達一定分數或名次之未獲選廠商,發給一定金額之獎勵金。 (A)O(B)X
112 機關公開徵選廠商承辦技術服務,涉及廠商於投標時須提出設計圖或服務建議書者,得於招標文件規定經評選達一定分數或名次之未獲選廠商,發給一定金額之獎勵金。 (A)O(B)X
113 有一機關辦理採購,如於招標文件規定押標金繳納方式限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並不違反採購法。 (A)O(B)X
114 適用我國所締結之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機關於招標文件中允許非條約協定國廠商參與者,得明定非條約協定國廠商參與之部分,視同條約協定採購。 (A)O(B)X
115 機關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財物採購,依規定應於招標文件公開預算金額。 (A)O(B)X
116 有一機關辦理公開招標之勞務採購,契約期間為1年,其於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載明:「機關保留契約期滿得與得標廠商續約之權利」。現契約即將期滿,機關擬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與原廠商辦理續約,尚屬適法。 (A)O(B)X
117 機關辦理巨額採購對於核准之預期使用情形及其效益,於完成採購前有調整必要或明顯不符合預期者,應即檢討原因、責任歸屬並採行相關配套措施,重行簽報核准。但已完成採購者無需重行簽報核准。 (A)O(B)X
118 機關辦理巨額採購對於核准之預期使用情形及其效益,於完成採購前有調整必要或明顯不符合預期者,應即檢討原因、責任歸屬並採行相關配套措施,重行簽報核准。完成採購後,亦同。 (A)O(B)X
119 機關辦理共同供應契約之採購,無需於招標文件載明該契約係屬共同供應契約。 (A)O(B)X
120 不適用採購法之場地出租案件,其利用政府採購公報辦理公告者,其招標文件內容得載明適用採購法第101條至第103條有關不良廠商處分之規定。 (A)O(B)X
121 不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案,如允許外國廠商參與投標者,招標文件不得限定特定之國家或地區參與投標。 (A)O(B)X
122 不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案,如允許外國廠商參與投標者,招標文件得限定特定國家或地區參與投標。 (A)O(B)X
123 機關辦理工程採購,其屬營造業法所定營繕工程者,營造業投標廠商之標價在底價以內,但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招標文件不得預先載明不決標予該廠商。 (A)O(B)X
124 機關辦理工程採購,其屬營造業法所定營繕工程者,營造業投標廠商之標價在底價以內,但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時,如招標文件未載明不決標予該廠商,應予決標,並通知營造業法主管機關。該廠商如不接受決標,依政府採購法及招標文件相關規定處理。 (A)O(B)X
125 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案,如允許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廠商參與投標,招標文件不得限定非條約或協定之特定國家或地區參與投標。 (A)O(B)X
申論題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