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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轉學考(插大)◆綜合常識測驗
> 108年 - 108東吳大學_碩士班招生考試_法律學系︰綜合常識測驗#100921
108年 - 108東吳大學_碩士班招生考試_法律學系︰綜合常識測驗#100921
科目:
研究所、轉學考(插大)◆綜合常識測驗 |
年份:
108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2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研究所、轉學考(插大)◆綜合常識測驗
選擇題 (0)
申論題 (2)
一、 大法官釋字第 748 號解釋宣示:「民法第 4 編親屬第 2 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 22 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 7 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 2 年 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 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嗣後有人推動公民投票,主 旨分別略為「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與「不得修改民法為同性婚姻」 並皆獲通過。請依您的高見,評析此二號公民投票的結果。
二、 由於酒後駕車事件頻傳,造成不少無辜民眾受傷甚至死亡。立法委員乃倡議修法,將酒駕視同故意殺人。法務部與行政院長先後同意此修法方向。請依您的高見,評析此修法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