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一、 大法官釋字第 748 號解釋宣示:「民法第 4 編親屬第 2 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 22 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 7 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 2 年 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 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嗣後有人推動公民投票,主 旨分別略為「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與「不得修改民法為同性婚姻」 並皆獲通過。請依您的高見,評析此二號公民投票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