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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及強制執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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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108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_營運職/金融保險_專業科目(2):民法及強制執行法#75258
科目:
民法及強制執行法 |
年份:
108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1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民法及強制執行法
選擇題 (0)
申論題 (14)
(一)對話之意思表示與非對話之意思表示,分別於何時生效?【5 分;5 分】
(二)單獨虛偽意思表示之效力為何?【6 分】
(三)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之效力為何?【6 分】
(四)被詐欺或脅迫而為意思表示,法律效力為何?【8 分】
(一)銀行的本金債權及利息債權,請求權時效各為幾年?【4 分,4 分】
(二)文馨積欠銀行借款本金新台幣(下同)20 萬元、利息 1 萬 5 千元、各項費用共 1 千元,於領到年終獎金時,先向銀行清償 15 萬元,銀行依法應如何抵充?【6 分】
(三)建志欲清償文馨向銀行所借款項,文馨因打算與建志分手而向銀行提出異議,銀 行可否拒絕建志之清償?【6 分】
(一)依強制執行法之規定,必勝銀行應於接受執行法院命令後幾日內,提出書狀,向 執行法院聲明異議?【5 分】
(二)必勝銀行若未於前開期間內聲明異議,亦未依執行法院命令,將金錢支付李四, 將產生何種效果?【10 分】
(三)必勝銀行若依規定聲明異議,執行法院應通知李四。李四對於必勝銀行之聲明異 議認為不實時,如何處理?【10 分】
(四)如李四對於必勝銀行之聲明異議未依法採取任何行動,其效果為何?【5 分】
(一)執行法院拍賣 A 屋應先期公告,拍賣日期距公告之日,不得少於多少日?【4 分】
(二)曉華獲悉銀行將聲請拍賣 A 屋,至銀行協商分期償還,請求銀行同意延緩執行。 法院於必勝銀行同意後延緩執行,依強制執行法規定,每次延緩執行的期限最長 為多久?延緩期限屆滿後,必勝銀行經執行法院通知而不於幾日內聲請執行者, 視為撤回其強制執行之聲請?【4 分;4 分】
(三)曉華之其他債務人得知曉華名下 A 屋遭必勝銀行強制執行(法院已公告 A 屋拍賣 資訊),欲聲明參與分配,其「參與分配之時期」與「逾期聲明之效果」分別為 何?【3 分;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