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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及強制執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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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108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_營運職/金融保險_專業科目(2):民法及強制執行法#75258
> 申論題
題組內容
第一題: 請簡要說明下列有關意思表示之相關問題:
(四)被詐欺或脅迫而為意思表示,法律效力為何?【8 分】
相關申論題
(一)對話之意思表示與非對話之意思表示,分別於何時生效?【5 分;5 分】
#303972
(二)單獨虛偽意思表示之效力為何?【6 分】
#303973
(三)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之效力為何?【6 分】
#303974
(一)銀行的本金債權及利息債權,請求權時效各為幾年?【4 分,4 分】
#303976
(二)文馨積欠銀行借款本金新台幣(下同)20 萬元、利息 1 萬 5 千元、各項費用共 1 千元,於領到年終獎金時,先向銀行清償 15 萬元,銀行依法應如何抵充?【6 分】
#303977
(三)建志欲清償文馨向銀行所借款項,文馨因打算與建志分手而向銀行提出異議,銀 行可否拒絕建志之清償?【6 分】
#303978
(一)依強制執行法之規定,必勝銀行應於接受執行法院命令後幾日內,提出書狀,向 執行法院聲明異議?【5 分】
#303979
(二)必勝銀行若未於前開期間內聲明異議,亦未依執行法院命令,將金錢支付李四, 將產生何種效果?【10 分】
#303980
(三)必勝銀行若依規定聲明異議,執行法院應通知李四。李四對於必勝銀行之聲明異 議認為不實時,如何處理?【10 分】
#303981
(四)如李四對於必勝銀行之聲明異議未依法採取任何行動,其效果為何?【5 分】
#303982
相關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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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108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_營運職/金融保險_專業科目(2):民法及強制執行法#75258
108年 · #7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