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交通規則與機械常識
> 109年 - 109 新北市儲備環保車輛駕駛甄試:交通規則及機械常識類51-100#88319
109年 - 109 新北市儲備環保車輛駕駛甄試:交通規則及機械常識類51-100#88319
科目:
交通規則與機械常識 |
年份:
109年 |
選擇題數:
50 |
申論題數:
0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交通規則與機械常識
選擇題 (50)
51. 職業駕駛執照自發照之日起每滿幾年審驗 1 次:(A)1 年(B)2 年(C)3 年。
52. 學習駕駛證,以學習什麼車為限:(A)小型車(B)大貨車(C)大客車。
53. 領有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可以駕駛:(A)自用小型車及輕型機車(B)小客車與重型機車(C)小客車及大貨車。
54. 工程或公用事業機構人員,佩帶服務單位證章,或其他明顯識別標記,搭乘小型 貨車,不得超過:(A)5 人(B)8 人(C)4 人。
55.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哪些人需繫安全帶:(A)汽車駕駛人(B)前座乘客(C)汽車駕駛人、前座及小型車後座乘客。
56. 車道專供:(A)行人(B)車輛(C)行人與車輛通行之道路。
57. 號誌是管制:(A)行進(B)注意、停止(C)注意、行進、停止等。之指示訊號。
58. 領有學習駕駛證者應在何處學習駕駛:(A)駕駛學習場內或依公路或市區道路主 管機關指定之道路及時間內為之(B)快速道路上(C)高速公路。
59. 領有普通駕照,駕駛營業車輛營業者是:(A)違規的行為(B)合法的行為(C)法規並無限制。
60.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欲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多少公尺前顯示方向燈:(A)10 公尺(B)20 公尺(C)30 公尺。
61. 駕駛執照破爛損毀不易辨明時,要:(A)申請換發(B)重行考領。(C)等 6 年 換照時再換領。
62. 汽車駕駛人將駕駛執照借供他人駕車者,應處罰:(A)吊扣其駕駛執照(B)吊銷其駕駛執照(C)吊銷其車輛牌照。
63. 汽車駕駛人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駕駛執照駕車者,應處:(A)罰鍰(B)吊銷駕駛執照(C)罰鍰、當場禁止其駕駛,並扣繳該駕駛執照。
64. 駕駛執照遺失後應:(A)重新考領駕照(B)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補發(C)登報作廢即可。
65. 以駕駛汽車為職業者是:(A)普通駕駛人(B)普通駕駛人或職業駕駛人均可(C) 職業駕駛人。
66. 汽車顏色、燃料種類等,有變更時,應:(A)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登記(B)向警察機關辦理登記(C)向交通部辦理登記。
67. 計程車車窗玻璃上:(A)可黏貼不透明反光紙(B)不得黏貼不透明之色紙或隔 熱紙(C)應有窗簾。
68. 自用小客車領有牌照,其出廠年份未滿幾年者,免予定期檢驗:(A)4 年(B)5 年(C)6 年。
69. 因患病、出國等事由,職業駕駛執照未能按時審驗時,可持原照及有關證明,向 當地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補辦審驗,但須在病癒或回國後:(A)1 個月內(B)3 個月內(C)6 個月內。
70. 申請汽車學習駕駛證,須年滿:(A)16 歲(B)18 歲(C)20 歲。
71. 領有汽車學習駕駛證,學習路線駕駛時,應由領有學習車類駕照之駕駛人,在旁 指導監護:(A)是(B)不是(C)沒有規定。
72. 申請報考職業駕駛執照,最高年齡不得超過:(A)45 歲(B)55 歲。(C)65 歲。
73. 考領普通駕駛執照,最高年齡:(A)不受限制(B)65 歲(C)60 歲。
74. 應考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者,須有學習駕駛多少時間之經歷:(A)6 個月以上(B)3 個月以上(C)2 個月以上。
75. 應考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者,須有學習駕駛經歷:(A)6 個月以上或領有小型車 普通駕駛執照 3 個月以上(B)9 個月以上(C)10 個月。
76. 駕駛人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等有變更時,如何處理:(A)沒有規定(B)應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C)自行改正。
77. 駕駛執照受吊銷、註銷或吊扣處分時應如何處理:(A)沒有規定(B)應將駕駛 執照繳回當地公路監理機關(C)繳交警察機關。
78. 託人代考駕照者,單就報考人之處分為:(A)取消報考人之考試資格,註銷已領 有之駕駛執照,且自查獲之日起 5 年內不能再行報考(B)3 個月內不准再報考(C)半年內不准再報考。
79. 酒精、麻醉劑及興奮劑中毒者:(A)可參加駕駛執照考驗(B)不得參加汽車駕 駛執照考驗(C)未有特別規定。
80. 患有精神耗弱、目盲、癲癇疾病者:(A)不得參加駕駛執照考驗。(B)可參加 普通駕駛執照考驗(C)沒有特別規定。
81. 受吊扣、吊銷駕駛執照之處分,尚未期滿者:(A)可參加駕駛執照考驗(B)不 得參加駕駛執照考驗(C)未有特別規定。
82. 駕駛執照遺失時:(A)要記住執照號碼,以備查問(B)重新報考(C)申請補發。
83. 路考及格標準為:(A)60 分(B)70 分(C)80 分。
84. 交通規則及格標準為:(A)60 分(B)75 分(C)85 分。
85. 未領有汽車駕照駕駛小型車者應處罰鍰新臺幣:(A)300~600 元(B)3,600~7,200 元(C)6,000~12,000 元。
86. 臨時停車停止時間:(A)未滿 3 分鐘(B)未滿 5 分鐘(C)未滿 10 分鐘。
87. 在行車時速 40 公里之路段汽車拋錨無法移置時:(A)應在車身後方 5'(C)0 公 尺之路面上,豎立車輛故障標誌(B)開亮所有車燈,並時常連續按鳴喇叭(C) 顯示前後燈即可。
88. 汽車車廂以外:(A)不得載人(B)可以載人(C)沒有限制。
89. 汽車載運乘客:(A)不得超過核定人數(B)視需要來決定(C)沒有規定或限制。
90. 計程車拒載乘客:(A)可以(B)不可以(C)沒有規定。
91. 貨車裝載貨物寬度:(A)可以超出車身半公尺(B)可以超出車身 1 公尺(C)不得超出車身。
92. 汽車裝載危險物品停車時,應停於:(A)地下室停車場(B)空曠陰涼場所(C) 車多人少地方。
93. 裝載危險物品車輛,發現外洩或滲漏時應即:(A)趕快加速開往目的地(B)停車予以妥善處理(C)沒有法令規定。
94. 汽車駕駛人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因而肇事致人死亡者:(A)吊扣行車 執照(B)吊扣駕駛執照(C)吊銷駕駛
95.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雖無人受傷或死亡,卻未依規定處置且逃逸者,除處 罰鍰外,並:(A)吊扣行車執照(B)吊扣駕駛執照(C)吊銷駕駛執照。
96.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者,在慢車道上行駛之車輛: (A)不得左轉(B)可以左轉(C)並無規定。
97. 對向行駛之左右轉彎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應讓:(A)右轉彎車輛先行 (B)左轉彎車輛先行(C)同時前進。
98. 駕駛人不在未劃分標線道路之中央右側駕車者,應處:(A)吊扣駕駛執照(B) 罰鍰(C)吊扣行車執照。
99. 夜間會車,應使用:(A)遠光燈(B)近光燈(C)熄燈避讓即可。
100. 汽車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A)支線道車應 讓幹線道車先行(B)幹線道車讓支線道車(C)可以不相讓。
申論題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