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題情境敘述:
為強化職業訓練成效,增進青年專業知識與技能,培育國家重點產業人才,提升青年就業力,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訂定「2023 新世代新人才新職業培訓計畫」,規劃於大專校院設立職業培訓基地,以增加 培訓量能與效益。
該署並於 112 年 1 月 3 日邀請全國各大專校院代表開會獲致共識,將請有意願參與培訓且具訓練能量的大專校院提出設立職業培訓基地計畫案,經審查核定後成立基地,每校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 100 萬元。各校提出計畫案之審查項目,應包含訓練類科、時數、師資、課程目標、課程內容、訓後展望、 就業評估及訓練成效,執行期間為申請案通過後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
問題:
假如您是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訓練發展組本案承辦人,請依上開情境,以「簽稿併陳」方式,將本案簽陳署長核定,並以該署函(稿)速件,併同「2023 新世代新人才新職業培訓計畫」(毋須撰擬)1 份,函發全國各大專校院,鼓勵有意願設立職業培訓基地之學校於 112 年 2 月 10 日前踴躍提出申請,另副知 教育部。(4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