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1.產業創新條例第九章、第十一章及產業時事/2.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3.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4.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
1. 中央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民營事業或興辦產業人得依產業園區設置方針,勘選面積達一定規模之土地,擬具可行性規劃報告,並依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環境影響評估法及其他相關法規提具書件,經各該法規主管機關核准後,由哪一個機關核定產業園區之設置? (A)中央主管機關 (B)直轄市主管機關 (C)縣(市)主管機關 (D)鄉鎮(市)公所
2. 公民營事業或興辦產業人申請設置之產業園區,應自核定設置公告之次日起幾年內取得建築執照,屆期未取得者,原設置之核定失其效力?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3.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之來源不包含下列何項? (A)融貸資金之利息 (B)社會救助名義之捐款 (C)產業園區維護費、使用費、管理費、服務費及權利金 (D)基金孳息
4. 產業園區內之產業用地所占面積,不得低於全區土地總面積的多少? (A)百分之六十 (B)百分之五十 (C)百分之四十 (D)百分之三十
5. 產業園區設置方針、設置產業園區之土地面積規模以及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產業園區之設置面積,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哪一個部會定之? (A)經濟部 (B)經建會 (C)金管會 (D)內政部
6. 公民營事業或興辦產業人申請設置之產業園區於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前,應繳交予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設置之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之回饋金,其數額計算方式係按產業園區核定設置當期土地之何種評定價格及土地總面積之多少比例計算之? (A)公告地價/百分之五 (B)公告土地現值/百分之十 (C)公告土地現值/百分之五 (D)公告地價/百分之十
7. 產業園區開發建設費用,由下列哪一個機關審定? (A)中央主管機關 (B)開發產業園區之各該主管機關 (C)縣(市)政府 (D)鄉鎮(市)公所
8. 下列哪一選項之資格條件者無法成為產業園區內社區用地之配售對象? (A)產業園區內被價購或徵收之土地所有權人 (B)產業園區內之三七五租約承租人 (C)產業園區內被價購或徵收之房屋所有權人(以依產業創新條例第41條第1項公告停止所有權移轉之日前已辦竣戶籍登記者為限) (D)為配合產業園區開發,而被一併徵收之土地或房屋所有權人
9. 工業園區內公共設施用地不得供做下列哪一種設施使用? (A)學校 (B)體育場 (C)消防局 (D)銀行
10.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之用途不包含下列何項? (A)供產業園區開發之融貸資金 (B)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核准之補貼項目 (C)產業園區或其周邊相關公共設施之興建、維護或改善 (D)產業園區或其周邊受影響區域環境保護之改善
11. 興辦工業人因擴展工業需使用毗連之非都市土地時,其擴展計畫及用地面積,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發給工業用地證明書,辦理使用地變更編定。前項擴展工業, 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何種事業為限? (A)與產業園區發展相關的事業 (B)主管機關核准之事業 (C)土地管理機關核准之事業 (D)低污染事業
12. 申請使用毗連非都市土地之興辦工業人,應自使用地變更編定完成之次日起幾年內,依核定擴展計畫完成使用?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13. 下列何項非屬對產業園區內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配售社區用地面積之辦理原則? (A)被徵收所有權人得申請配售社區用地之面積,僅按其土地權利價值除以社區用地開發成本單價計算 (B)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配售社區用地面積未達最小建築單位面積時,得受配最小建築單位面積 (C)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無房屋被徵收者,配售社區用地面積未達最小建築單位面積時,應與其他被徵收所有權人合併申請配售 (D)房屋或土地為數人共有者,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由其共有人共同受配社區用地
14. 申請人申請承購產業用地或建築物,應依公布事項規定提出承購之申請;申請人所提申請承購文件不足或內容有缺漏者,主管機關得通知申請人於多久時間內補正?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五個月
15. 主管機關標售產業園區之產業用地或建築物時,得於開標當場審查參與標購人之標售資格及條件,如符合者,即得辦理決標。決標時,以有效投標單之投標金額達底價且為最高價額者為得標人,有效投標單之投標金額達底價且為次高標價者為次得標人。若最高價額有二標以上相同者,應如何處理? (A)重新開標 (B)先送件者得標 (C)由主管機關逕行決定 (D)抽籤決定
16. 主管機關標售產業園區之產業用地或建築物時,得標人放棄得標或逾期未繳款者,主管機關得撤銷其得標資格,改由次得標人得標,原得標人原繳保證金不予退還。但得標人於同次申請標購數筆相連之產業用地,因其中任何一筆土地未能得標,致影響該得標人原先之投資計畫而放棄該次所有得標之土地時,得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退還其原繳保證金總金額之多少? (A)四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二分之一 (D)全部
17. 主管機關出租產業園區之產業用地或建築物時,申請承租經核准後,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限其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二個月內繳納第一期之租金及擔保金,並簽訂租 賃契約。其中,擔保金的計算方式,承租土地者以相當於幾個月租金之現金計算? (A)一個月 (B)三個月 (C)六個月 (D)十二個月
18. 申請人依照「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第5條規定,申請承購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發之產業園區內產業用地或建築物,應繳 納保證金之額度,其計算基準為何? (A)售價3% (B)公告地價3% (C)售價5% (D)公告地價5%
19. 產業用地或建築物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多少年? (A)二十年 (B)三十年 (C)四十年 (D)五十年
20. 申請人申請換承購同一主管機關開發管理之同一產業園區不同筆之產業用地或建築物者,應以書面提出,並以一次為限,換承購後,售價增減部分,應按比例補退差額保證金。前項申請,應於接獲繳款通知之次日起多久時間內為之?但主管機關已核發產權移 轉證明書者,不得提出申請。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五個月
21. 產業園區內之使用人因下列哪一個原因,得以書面申請,經主管機關核准,短期承租同一產業園區產業用地或建築物? (A)因擴建廠房,準備購置鄰地,強行承租 (B)因辦理與使用人所營事業無關之產品發表、展示或其他短期活動 (C)臨時堆置或裝卸材料、零件、成品或機械設備 (D)無任何特別原因
22. 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發之產業園區,該園區內社區用地配售予 被徵收所有權人之價格,以何項基準計算? (A)該產業園區之徵收補償成本 (B)該產業園區之開發成本 (C)鄰近產業園區之開發成本 (D)鄰近產業園區社區用地之市價水準
23. 以下選項何者非屬「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第20條所訂,申請人申請承租產業園區之產業用地或建築物時,主管機關得撤銷承租之核准,且其原繳保證金不予退還之情形? (A)於接獲核准承租通知書後,放棄承租 (B)逾期未繳清第一期租金或擔保金 (C)拒不簽訂租賃契約者 (D)主管機關因故更改租約內容
24. 社區用地配售時,有關補償費之內容與計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被徵收所有權人受配社區用地權利價值,以其被徵收土地與房屋,兩者權利價值高者為計算基礎 (B)被徵收之土地權利價值,以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之地價補償費加計10%為準 (C)被徵收之房屋權利價值,以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之建築改良物補償費加計15%為準 (D)補償費不包含救濟金、獎勵金、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合法營業損失補償、遷移費或其他費用
25. 「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第45條規定,主管機關出售供興建住宅之社區用地時,應先公布一定期間,優先售予該社區用地所在之產業園區內企業興建員工住宅及售供員工興建住宅,試問下列哪項公布期間不符合規定? (A)公布28日 (B)公布35日 (C)公布42日 (D)公布49日
26. 下列選項何者非屬得與「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第3條規定之產業用 地(一)各行業土地併供使用之附屬設施? (A)辦公室 (B)倉庫 (C)車庫 (D)員工餐廳
27. 工業園區內規劃供與工業生產直接或相關之各行業使用的產業用地屬於 (A)產業用地(一) (B)產業用地(二) (C)公共設施用地 (D)社區用地
28. 資訊及通訊傳播業(不含影片放映業、傳播及節目播送業、電信業)屬於工業園區內哪一 種產業用地? (A)產業用地(一) (B)產業用地(二) (C)公共設施用地 (D)社區用地
29. 汽車客、貨運業、運輸輔助業、郵政及快遞業屬於工業園區內哪一種產業用地? (A)產業用地(一) (B)產業用地(二) (C)公共設施用地 (D)社區用地
30. 工業園區內產業用地(二)土地所占面積,不得超過產業用地全部面積的多少? (A)百分之十 (B)百分之二十 (C)百分之三十 (D)百分之四十
31. 下列何者係指工業園區內公務設施? (A)綠地、綠帶、防風林、隔離(綠)帶、公園、滯洪池與地下水監測設施、廢棄物處理、 廢水處理與其他環保設施、排水系統、雨水、污水下水道系統、中水道系統、港埠、 堤防、道路、廣場、停車場及兒童遊樂場 (B)電力(輸配電、變電所、電塔)、天然氣加壓站及自來水給水設施 (C)園區管理機構、警察及消防機關 (D)學前教育、學校、體育場及社教設施
32. 工業園區內的綠地、綠帶、防風林、隔離綠帶及公園使用土地之合計面積,應占全區土地總面積的多少以上? (A)百分之十 (B)百分之二十 (C)百分之三十 (D)百分之四十
33. 電力及燃氣供應業屬於工業園區內哪一種產業用地? (A)產業用地(一) (B)產業用地(二) (C)公共設施用地 (D)社區用地
34. 工業園區內的公共設施、公用事業設施以及公務設施使用土地之合計面積,應達全區土地總面積的多少以上? (A)百分之十 (B)百分之二十 (C)百分之三十 (D)百分之四十
35. 下列何者為工業園區內規劃產業用地(二)之合法使用行業? (A)倉儲業 (B)製造業 (C)資訊及通訊傳播業 (D)電信業
36. 依現行「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第4條規定,工業園區內所劃設產業用地(二)不得供下列哪項支援產業使用? (A)醫療保健服務業 (B)創作及藝術表演業 (C)獸醫服務業 (D)連鎖便利商店
37. 「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第4條規定,工業園區內規劃屬於產業用地(二)之土地,於符合建築、消防及其他安全法規規範要件下,得與同辦法第3條第 1項所列行業於同一建築物內混合使用,但其所占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該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之多少比例? (A)10% (B)20% (C)30% (D)50%
38. 單身員工宿舍屬於工業園區內哪一種產業用地的附屬設施? (A)產業用地(一) (B)產業用地(二) (C)公共設施用地 (D)社區用地
39. 下列何者不是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基於政策或產業發展之必要,辦 理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時,應考量的因素? (A)園區附近土地利用及區域未來發展計畫 (B)園區及其所處區域對產業發展之需求 (C)園區公共設施及供水、供電、污水排放與廢棄物處理情形 (D)園區所處區域的選民結構
40. 主管機關辦理用地變更規劃時,應於擬變更規劃基地內豎立說明牌,並得舉行說明會,及將相關資訊公開於原核定設置產業園區之機關網站。其中,說明牌之規格,長寬均不得少於多少公分?說明牌的豎立期間,不得少於多少天? (A)100公分、七天 (B)100公分、十天 (C)150公分、七天 (D)150公分、十天
41. 主管機關為審查園區用地變更規劃申請案、計收回饋金比率及其他相關事項,應成立審 查小組,關於組成該審查小組委員之人數,下列何項不符合「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第25條第2項之規定? (A)8人 (B)9人 (C)10人 (D)11人
42. 用地變更規劃之影響報告及改善計畫,不包括下列何項? (A)交通 (B)廢棄物處理 (C)噪音污染 (D)人口變動
43. 有關申請產業用地變更為社區用地之各款條件,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申請之基地經主管機關整體評估後,認不宜依產業創新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辦理部分產業園區之廢止設置 (B)該產業園區之社區用地確已不敷使用,且全部社區用地面積未達該產業園區總面積百分之五 (C)申請基地座落產業園區之邊緣,基地四周不得超過兩面與工廠相毗鄰;毗鄰工廠部分,須自行留設五公尺以上寬度之隔離綠帶,並不得計入基地之空地計算 (D)社區內規劃之道路寬度不得小於八公尺,且必須留設至少單邊二公尺以上之人行空 間
44. 產業園區用地之變更規劃,基地內除建築物、附屬設施、道路及必要作業、營運之人工 設施外,其餘空地應加以綠化,綠覆率應達多少比例? (A)百分之六十 (B)百分之七十 (C)百分之八十 (D)百分之五十
45. 申請人申請用地變更規劃,應於公告受理申請期限內,向受理機關提出申請。所須檢具的申請文件,不包括下列何者? (A)申請書與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B)與社區內相鄰之居民達成協議之證明書件 (C)用地變更擬提供的政治獻金 (D)以基地四周五百公尺內為主要範圍,比例尺不得小於二千五百分之一,內容包含相鄰工廠、學校、醫院、社區、觀光飯店、高壓儲氣槽、加油(氣)站、道路、市場、 消防隊及其他相關設施
46. 下列何者不屬於用地變更事業計畫的內容? (A)細部計畫 (B)安置計畫 (C)財務計畫 (D)用地變更規劃後對該地區或該產業園區價值提升之貢獻
47. 依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第20條,申請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之審查費,每件計收新臺幣多少元? (A)五萬元 (B)六萬元 (C)七萬元 (D)八萬元
48. 主管機關受理產業園區用地變更申請案件經書面審查無誤後,應辦理實地勘查。實地勘查後,應即通知申請人於三十日內於擬變更規劃之基地內豎立說明牌,並準備公開說明會。申請人應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多少天內,舉行公開說明會?並於說明會後多少天內, 將會議紀錄提送受理機關? (A)三十天、十天 (B)六十天、十天 (C)三十天、十五天 (D)六十天、十五天
49. 主管機關為審查園區用地變更規劃申請案、計收回饋金比率及其他相關事項,應成立審查小組。審查小組置委員多少人? (A)五人至七人 (B)七人至九人 (C)九人至十一人 (D)十一人至十三人
50. 申請人依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申請變更規劃,應自領得完成使用之相關證照之次日起多久後,始得再依該辦法規定申請用地變更規劃?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