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概要)
(一)職業安全衛生法訂定之目的為何?【10 分】
(二)職業安全衛生法主管機關為何?【5 分】
(三)何謂職業災害?【10 分】
(一)事業單位以其事業招人承攬時,其相關責任歸屬為何?【5 分】
(二)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哪些事 項?【5 分】
(三)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哪些必要措施?【15 分】
(一)委員會由雇主視該事業單位之實際需要指定哪些人員組成?【10 分】
(二)委員會應每三個月至少開會一次,辦理哪些事項?【15 分】
(一)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雇主對於勞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八十五分貝或暴露劑量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工作場所,應採取哪些聽力保護措施?【9 分】
(二)承第(一)題,事業單位勞工人數達多少人以上者,雇主應依作業環境特性訂定聽力保護計畫據以執行?【3 分】
(三)雇主使勞工使用呼吸防護具時,應指派專人採取哪些呼吸防護措施? 【9 分】
(四)承第(三)題,事業單位勞工人數達多少人以上者,雇主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訂定呼吸防護計畫,並據以執行?【4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