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451 公營事業為商業性轉售所為之公告金額以上採購,為提升效率,得 採不公告之限制性招標,邀請2家以上廠商比價。(A)O(B)X
452 公營事業為商業性轉售所為之公告金額以上採購,基於轉售對象、 製程或供應源之特性或實際需要,不適宜以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方式辦理者,得採限制性招標。(A)O(B)X
453 機關辦理工程採購,可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之規定公開評選優勝廠商辦理限制性招標。(A)O(B)X
454 機關辦理專業服務採購,可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之規定公開評選優勝廠商辦理限制性招標。(A)O(B)X
455 廠商之服務費用得於契約規定於訂約後預付一部分,但以不逾契約價金總額或契約價金上限之50%為原則。(A)O(B)X
456 廠商之服務費用得於契約規定於訂約後預付一部分,但以不逾契約價金總額或契約價金上限之30%為原則。(A)O(B)X
457 機關辦理藝文採購,其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4款規定採公告審 查程序辦理者,應成立審查委員會辦理審查;審查委員會並應由委員5人以上組成,其中外聘委員不得少於三分之一。(A)O(B)X
458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0款規定與評選設計競賽優勝廠商之議價及決標,如有2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者,以抽籤決定議價順序。(A)O(B)X
459 機關辦理採購,其採購標的如係由特定廠商獨家代理者,屬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所稱「獨家供應」。(A)O(B)X
460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其招標文件載明廠商應提出之服務建議書,得包括規劃設計理念及構想說明(例如住民參與、性別、身 心障礙、高齡、兒童等使用者友善環境等)。(A)O(B)X
461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設計,其評選項目,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得載明住民參與、性別、身心障礙、高齡、兒童等使用者友善環境等之說明。(A)O(B)X
462 機關委託廠商從事軟體開發,為資訊服務採購,其委託對象之選定,適用採購法。(A)O(B)X
463 機關委託技術服務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費者,其工程採購中之設備採購項目,如包括辦公設備、傢俱設備等現有成品之財物, 而無設計及監造之事實者,於招標文件載明不納入「建造費用」計 算服務費用。(A)O(B)X
464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委託專業服務,有關廠商之服務費用,得於訂約後全部一次預付廠商,以利廠商資金週轉。(A)O(B)X
465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評選專業服務廠商作業,適用採購法有關最有利標之評選規定。(A)O(B)X
466 機關辦理委託資訊服務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應於契約訂明廠商應記錄各項費用並提出憑證,憑證應經會計師簽證方有效。(A)O(B)X
467 機關辦理委託專業服務,其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其公費之金額應為定額,且不得超過直接薪資及管理費用合計金額之百分之三 十。(A)O(B)X
468 機關辦理藝文採購,其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4款規定採公告審查程序辦理者,得免將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A)O(B)X
469 機關辦理藝文採購,其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4款規定採公告審查程序辦理者,應將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A)O(B)X
470 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辦理設計,應符合節省能源、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保護環境、節約資源、經濟耐用等目的,並考量景觀、自然生態、生活美學及性別、身心障礙、高齡、兒童等使用者友善環境。(A)O(B)X
471 機關辦理委託專業服務,其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其公費之金額應為定額,且不得逾直接薪資及管理費用合計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五。(A)O(B)X
472 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辦理規劃服務,其服務內容已包括測量、 地質調查、土壤調查與試驗、水文氣象測量及調查、材料調查及試驗、模型試驗及其他調查、試驗或勘測等項目,前述項目之服務費用不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費。(A)O(B)X
473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3款辦理委託研究發展,於擇定研究機構後,仍應就研究主題及範圍,通知該研究機構提出計畫書供機關審查。其審查結果不符合需要者,得不予接受或限期改正。(A)O(B)X
474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4款規定辦理藝文採購,如招標文件規定須收押標金者,屬違法行為,應予改正。(A)O(B)X
475 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藝文採購,應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4 款規定辦理。(A)O(B)X
476 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藝文採購,非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4 款辦理者,得準用依該款訂定之辦法之規定。(A)O(B)X
477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與評選資訊服務優勝廠商之議價及決標,如有2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者,以抽籤決定議價順序。(A)O(B)X
478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非採固定價格或費率)與評選資訊服務優勝廠商之議價及決標,於招標文件載明如有2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者,以標價低者優先議價。(A)O(B)X
479 廠商承辦專案管理技術服務,其專案管理人員至少應有三分之一為該廠商之專任職員。(A)O(B)X
480 廠商承辦專案管理技術服務,其專案管理人員至少應有二分之一為該廠商之專任職員。(A)O(B)X
481 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其招標文件訂有廠商資格者,應先審查資格文件,資格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者,其他部分不予審查。另機關應於審查結果完成後儘速通知各該廠商,最遲不得逾決標或廢標日30 日。(A)O(B)X
482 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其招標文件訂有廠商資格者,應先審查資格文件,資格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者,其他部分不予審查。另機關應於審查結果完成後儘速通知各該廠商,最遲不得逾決標或廢標日10 日。(A)O(B)X
483 機關辦理委託資訊服務,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依法應由雇主負擔之勞工保險費、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費、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退休金,由機關定額給付。(A)O(B)X
484 機關辦理委託資訊服務,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依法應由雇主負擔之勞工保險費、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費、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退休金,由機關核實給付。(A)O(B)X
485 機關辦理委託專業服務,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其非經常性給與之獎金,得由機關依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明定為實際薪資之一定比率及給付條件,無須檢據核銷。(A)O(B)X
486 機關辦理委託專業服務,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其非經常性給與之獎金,得由機關依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明定為實際薪資之一定比率及給付條件,檢據核銷。(A)O(B)X
487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評選專業服務廠商,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其投標廠商應有3家始可開標。(A)O(B)X
488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評選專業服務廠商,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其投標廠商僅1家即可開標。(A)O(B)X
489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與評選優勝廠商之議價及決標,如有2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者,以獲得較多委員給予第1 名者為第1序位。(A)O(B)X
490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與評選優勝廠商之議價及決標,如有2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者,除依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者外,以標價低者優先議價。(A)O(B)X
491 機關公開評選廠商承辦資訊服務,其招標文件訂有廠商資格條件者,應先審查資格文件,資格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者,其他部分不予審查。另機關應於審查結果完成後儘速通知各該廠商,最遲不得逾決標或廢標日30日。(A)O(B)X
492 機關辦理藝文採購,其不經公告審查程序者,應先將邀請或委託對象之名稱、具專業素養、特質之情形及不經公告審查程序逕行邀請或委託之理由,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後方得辦理。(A)O(B)X
493 機關辦理藝文採購,其不經公告審查程序者,應先將邀請或委託對象之名稱、具專業素養、特質之情形及不經公告審查程序逕行邀請或委託之理由,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後方得辦理。(A)O(B)X
494 機關公開評選廠商承辦專業服務,其廠商資格經審查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者,仍得參與評選。(A)O(B)X
495 機關公開評選廠商承辦專業服務,其廠商資格經審查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者,不得參與評選。(A)O(B)X
496 廠商因不可歸責於其本身之事由,應機關要求對同一服務事項依不同條件辦理多次規劃或設計者,其重複規劃或設計之部分,不得另給服務費用。(A)O(B)X
497 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所稱之建造費用,指工程採購底價金額或評審委員會建議金額,若無前2者,以工程預算代之,並包括承包商辦理工程之各項保險費。(A)O(B)X
498 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所稱之建造費用,指工程採購底價金額或評審委員會建議金額,若無前2者,以工程預算代之。不包括相關法規所定規費、設計費等費用或除外費用。(A)O(B)X
499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規定辦理限制性招標,應由需求、使用或承辦採購單位,通案就性質相近之案件(例如搶修、搶險採購)預為敘明符合各該款之情形,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通案核准, 以提升採購效率。(A)O(B)X
500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規定辦理限制性招標,應由需求、使用或承辦採購單位,就個案敘明符合各款之情形,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其得以比價方式辦理者,優先以比價方式辦理。(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