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801 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影本之尺寸與正本不一致,或未載明與正本相符、未加蓋廠商印章等情事,而不影響辨識其內容或真偽者,機關不得拒絕。(A)O(B)X
802 廠商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得由招標機關限制由特定區域之團體出具;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A)O(B)X
803 廠商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限制由特定區域之團體出具;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A)O(B)X
804 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正本為原則。(A)O(B)X
805 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但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A)O(B)X
806 採購兼有工程、財物或勞務二種以上性質,而以其中之一認定其歸屬者,其他性質符合特殊採購情形之一,不得以該其他性質於該採 購所占比例或相關部分訂定特定資格。(A)O(B)X
807 採購兼有工程、財物或勞務二種以上性質,而以其中之一認定其歸屬者,其他性質符合特殊採購情形之一,得以該其他性質於該採購所占比例或相關部分訂定特定資格。(A)O(B)X
808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機關規定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其所規定之營業項目,不得不當限制競爭,至多以經濟部編 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小類為限。(A)O(B)X
809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機關規定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其所規定之營業項目,不得不當限制競爭,並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A)O(B)X
810 機關辦理外國廠商得參與之採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外國廠商一體適用,不得另為規定。(A)O(B)X
811 機關辦理外國廠商得參與之採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A)O(B)X
812 機關辦理採購,得依規定訂定基本資格、特定資格,而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仍屬合格廠商。(A)O(B)X
813 機關辦理採購,得依規定訂定基本資格、特定資格,並得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A)O(B)X
814 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以預算金額訂定資格條件者,應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載明預算金額。履約期間逾3年之勞務採購,其以提供勞力為主,且工作內容重複者,以前3年合計之預算金額訂定資格條件。(A)O(B)X
815 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以預算金額訂定資格條件者,應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載明預算金額。履約期間逾3年之勞務採購,其以提供勞力為主,且工作內容重複者,以第1年之預算金額訂定資格條件。(A)O(B)X
816 機關辦理採購,招標文件訂有廠商基本資格為廠商須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可限定廠商投標時須提出原廠代理證明。(A)O(B)X
817 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得標廠商於交貨或驗收時需檢附採購標的之原廠製造證明或原廠商品質保證書一節,尚無不當。(A)O(B)X
818 機關辦理特殊採購,不得訂定「總負債金額」之門檻作為投標廠商之資格條件。(A)O(B)X
819 非屬特殊或巨額採購,不得訂定「總負債金額」之門檻作為投標廠商之資格條件。(A)O(B)X
820 機關規定廠商投標時,須檢附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文件,屬特定資格條件,非特殊或巨額採購不得訂之。(A)O(B)X
821 機關規定廠商投標時,須檢附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文件,屬基本資格條件,非特殊或巨額採購亦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訂定之。(A)O(B)X
822 機關辦理採購,得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其尺寸與正本不一致,或未載明與正本相符、未加蓋廠商印章等情事,機關得予拒絕。(A)O(B)X
823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不得以與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A)O(B)X
824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A)O(B)X
825 機關規定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得於招標文件明定廠商具有維修、 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並對其人員之人數予以限制。(A)O(B)X
826 機關規定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得於招標文件明定廠商須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除依法令就一定專門技能人員之人數為規定者外,不得對其人數予以限制。(A)O(B)X
827 新臺幣2000萬元之一般工程採購,機關不可訂定投標廠商須檢附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作文件。(A)O(B)X
828 新臺幣2000萬元之一般工程採購,機關可訂定投標廠商須檢附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作文件。(A)O(B)X
829 機關辦理採購,有關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係屬特定資格,非屬特殊或巨額採購不得訂定。(A)O(B)X
830 機關訂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時,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之規定,擇定廠商應附具之物品。(A)O(B)X
831 機關訂定廠商信用證明之基本資格,可包括票據交換機構於等標期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A)O(B)X
832 機關辦理某巨額工程採購經評估有訂定廠商特定資格之需要,機關訂定該案具有相當實績者,得為截止投標日前7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三,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A)O(B)X
833 機關訂定廠商納稅證明為廠商基本資格,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 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而於投標時檢附前一期之納稅證明,為不合格標。(A)O(B)X
834 機關訂定廠商納稅證明為廠商基本資格,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 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A)O(B)X
835 機關訂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時,如評估可能符合特定資格之廠商家數有三家以上,即無不當限制競爭之情形。(A)O(B)X
836 機關辦理採購,有關投標廠商資格之訂定,應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辦理。但採購標的內之重要項目,訂定有分包廠商資格者,不在此限。(A)O(B)X
837 廠商基本資格之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可限定廠商投標時須提出已設立自有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A)O(B)X
838 廠商基本資格之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不可限定廠商投標時須提出已設立自有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A)O(B)X
839 機關採複數決標或分批辦理巨額採購,其個別項目或數量或分批採購之預算金額未達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者,仍可適用巨額採購有關廠商資格之規定。(A)O(B)X
840 機關採複數決標或分批辦理巨額採購,其個別項目或數量或分批採購之預算金額未達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者,不適用巨額採購有關廠商資格之規定。(A)O(B)X
841 廠商特定資格之具有相當設備者,得為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所需之自有設備。其尚無自有者,尚不得以租賃、租賃承諾證明或採購中或得標後承諾採購證明代之。(A)O(B)X
842 廠商特定資格之具有相當設備者,得為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所需之自有設備。其尚無自有者,得以租賃、租賃承諾證明或採購中或得標後承諾採購證明代之。(A)O(B)X
843 機關辦理採購,對於廠商履行契約所必須具備之財務、商業或技術資格條件,得就廠商在我國之商業活動為考量,並得以其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所完成者為限。(A)O(B)X
844 機關辦理採購,對於廠商履行契約所必須具備之財務、商業或技術資格條件,應就廠商在我國或外國之商業活動為整體考量,不以其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所完成者為限。(A)O(B)X
845 廠商投標時須否附具依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由機關自行依採購案之特性及實務需要於招標文件載明之。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仍應附具。(A)O(B)X
846 廠商投標時須否附具依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由機關自行依採購案之特性及實務需要於招標文件載明之。但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A)O(B)X
847 機關辦理特殊採購或巨額採購以採購金額訂定資格條件者,應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載明採購金額。(A)O(B)X
848 機關辦理特殊採購或巨額採購以預算金額訂定資格條件者,應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載明預算金額。(A)O(B)X
849 機關辦理新臺幣1億5000萬元之一般工程採購,得訂定實收資本額為不低於新臺幣1500萬元之投標廠商資格。(A)O(B)X
850 機關辦理資訊服務採購,如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為免發生國安或資安疑慮, 依「機關辦理涉及國家安全採購之廠商資格限制條件及審查作業辦法」及「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6款規定,於招標文件載明不允許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 資資訊服務業參與。(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