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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 114年 - 114 財物及勞務採購作業(114/02/14)是非題 251-275#114025
114年 - 114 財物及勞務採購作業(114/02/14)是非題 251-275#114025
科目: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
年份:
114年 |
選擇題數:
25 |
申論題數:
0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選擇題 (25)
251 機關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電子化採購機制,與得標廠商採電子簽章方式簽訂 之政府採購電子契約,應依印花稅法規定繳納印花稅。(A)O(B)X
252 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最低標(報價為底價75%)於機關通知期限內提出說 明,機關認為該說明尚非完全合理,通知其於5日內提出差額保證金,廠商 未依限提出差額保證金,機關應依招標文件規定不予發還押標金。(A)O(B)X
253 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最低標(報價為底價75%)於機關通知期限內提出說 明,機關認為該說明尚非完全合理,通知其於5日內提出差額保證金,廠商 未依限提出差額保證金,不決標予該廠商,其有押標金者,發還之。(A)O(B)X
254 機關辦理採購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減價、比減價格,廠商未依通 知期限辦理而視同放棄者,其押標金應不予發還。(A)O(B)X
255 機關委託公立學校辦理研究案,不適用政府採購法。(A)O(B)X
256 機關委託公立學校辦理研究案,適用政府採購法。(A)O(B)X
257 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採用複數決標並以項目分別決標之採購,廠商得 依其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押標金。其屬合併者,應為所投標項目應 繳押標金之和。 前項合併繳納押標金者,應依所投標之項目分別發還之。(A)O(B)X
258 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採用複數決標並以項目分別決標之採購,廠商得 依其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押標金。其屬合併者,應為所投標項目應 繳押標金之和。 前項合併繳納押標金者,得依所投標之項目分別發還之。(A)O(B)X
259 公告金額以上專業服務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者,其評選 結果應通知廠商,但對於未獲選者無需敘明原因。(A)O(B)X
260 公告金額以上專業服務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者,其評選 結果應通知廠商,對於未獲選者應敘明原因。(A)O(B)X
261 採購評選委員會評選優勝廠商以1家為限。(A)O(B)X
262 採購評選委員會評選優勝廠商,尚不以1家為限。(A)O(B)X
263 機關辦理採購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減價、比減價格,廠商未依通 知期限辦理而視同放棄者,機關尚不得據此為不發還押標金之理由。(A)O(B)X
264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採不分段開標之採購,得於所定開標時間到達前先打開投 標廠商標封審查其資格與規格,以減省開標時間。(A)O(B)X
265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採不分段開標之採購,不得以減省開標時間為由,於所定 開標時間到達前先打開投標廠商標封審查其資格與規格。(A)O(B)X
266 機關辦理已立法保護之智慧財產權之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論其有無其他 合適之替代標的者,均得採限制性招標。(A)O(B)X
267 機關辦理已立法保護之智慧財產權之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如有其他合適之 替代標的者,尚難採限制性招標。(A)O(B)X
268 投標廠商以其簽發之銀行支票繳納押標金,機關得予接受。(A)O(B)X
269 投標廠商以其簽發之銀行支票繳納押標金,機關不得接受。(A)O(B)X
270 勞務採購契約或招標文件標示主要工作項目,得標廠商可將該部分交由其他 廠商辦理,其所訂合約送招標機關核備即可。(A)O(B)X
271 勞務採購契約或招標文件標示主要工作項目,得標廠商不可將該部分交由其 他廠商辦理。(A)O(B)X
272 機關公開徵選廠商承辦專業服務之評選,其招標文件訂有廠商資格者,應先 審查資格文件,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者,仍得參加評選。(A)O(B)X
273 機關公開徵選廠商承辦專業服務之評選,其招標文件訂有廠商資格,應先審 查資格文件,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者,不得參加評選。(A)O(B)X
274 某國小採購營養午餐所需所有食品,不適用政府採購法。(A)O(B)X
275 採購法第67條明定得標廠商得將採購分包予其他廠商,因此採購契約規定廠 商擬分包之項目及分包廠商,應送機關審查,違反上開規定。(A)O(B)X
申論題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