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專利代理實務
(一)[先前技術](公開在先)揭示如圖1、2、3之形狀、構造,且其支承面材質為木材材質。請詳述甲案是否具專利要件?
(二)[先前技術](公開在先)揭示如圖1、2、3之形狀、構造,且其支承面材質為木材材質。請詳述乙案是否具新穎性?
(三)丙案為張三申請之發明案,其申請日為115年7月2日。[先前技術]為李四申請之新型案,其申請日為115年7月1日,揭示如圖1、2、3之形狀、構造,且其螺合元件為螺釘。請詳述丙案是否具專利要件?
(四)丁案之請求項1是否可修正如下?請詳述之。[請求項1]一種組合式桌櫃架之結構,…(同甲案),該支承面一面上設有複數個第一固定孔;三支腳柱,…(同甲案)。
(五)戊案之請求項1是否可更正如下?請詳述之。[請求項1]一種組合式桌櫃架之結構,…(同甲案),該支承面一面上設有複數個第一固定孔;四支腳柱,…(同甲案)。
(一)[甲案]為發明案,[乙案]為新型案(已公告)。當專利主管機關審查人員於115年4月28日審查[甲案]時,請研析[甲案]可否取得專利?(12分)
(二)[乙案]為發明案,[丙案]為新型案(已公告)。當專利主管機關審查人員於115年4月28日審查[乙案]時,請研析[乙案]可否取得專利?(8分)
(一)以甲案為先前技藝,乙案為設計專利申請案。試問,該申請案是否可取得設計專利,並請詳述其理由。
(二)以甲案為原設計,試問同一人後續所提乙案,可否為甲案之衍生設計,並請詳述其理由。